按道理說,交警看完了現場,這第一時間就應當讓這兩輛車讓到路邊。騰出這介,道口供其他車輛通行。但是現在一輛是交通局的車。上面坐著一個喝多了的處長。一輛又掛著鐵道部的通行證,車主顯然也不是軟柿子。這兩個交警還真拿雙方沒有辦法。
其實方明遠不是沒有想過,先讓開車道,但是他卻得提防著後面的這位。趁機開車逃竄,雖然說追尾不是什麼大事情,自己也記住了車牌,但是要讓這個跑了,日後再拉個人來頂罪,手頭沒有照片,這還真一時半會地扯不清。前世里。那些當官的或者說他們的家人撞了人,這一手可是屢見不鮮。雖然對方只是個處長。但是架不住這京城水深啊。沒準背後站著什麼大佬,要是有人出來當中間人,自己要是執意追究,反倒顯得自己不會做人了。
而且更重耍是,這個顯然是酒後駕車。要是就這樣放他走,要是出個什麼事,他撞咋,半死自己是不會心痛的。但是那些無辜的人們豈不是無妄之災?所以方明遠也不開口讓陳忠挪車。就那麼堵著它。
「我幹嗎要小聲,別說鐵道部的通行證了,鐵道部算個屁啊!」那處長揮舞著手臂道,「快叫他們讓開,我還要趕緊去方家飯館赴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