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出艾尼克斯株式會社的股份吧。眾人覺得有些更是不妥,作為諸多子公司的母公司,艾尼克斯株式會社的股份豈能輕易讓渡給他人?況且方明遠還是個外國人,一個華夏人,那樣一來,艾尼克斯株式會社在日本恐怕會成為他人的笑柄。而且以方明遠目前的財力,恐怕也岳力接受哪怕是百分之零點一的艾尼克斯株式會社股份。與其給他畫個空洞無物的大餅,那還不如給予一些實惠的東西,至少會令人感到有誠意。
結果就是大家商椎來商椎去。最終也不知道是誰提出了一個建議。對於方明遠所策戈的「泡泡龍。遊戲,考慮到其最大的價值是在創意。製作起來相當簡單,會社所付出的成本不高,向外推廣時艾尼克斯株式會社也只需要付出渠道和廣告的費用,所以這一項上的收益將是雙方五五分成。其實艾尼克斯株式會社原計劃是打算將其完全購買到自己的旗下,不過考慮到方明遠的潛力。也是為了避免其他公司的挖角,加上日本這一段時期里,各大遊戲公司里的主力創作人員常常會出現跳槽甚至於是脫離原母公司重起爐灶的現象是頻出不窮,艾尼克斯株式會社的高層們也正在考慮日後允許那些主力創作人員持有會社股份所以艾尼克斯株式會社才如同割肉般地做此痛苦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