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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現我的屍體 - 第一百零三章 丹楓之北字體大小: A+
     
      破舊平房內,林雲漸靠在床頭,看著手上的筆記本。

      易千回……

      是被人救了一命啊。

      他嘗試著調動體內的緋紅因子,但卻沒得到任何響應。

      紅鱗沒了,緬懷的意志也消失了,甚至連緋紅因子都感覺不到了。

      也許這是件好事,說不定從此以後,自己就能過正常人的生活了。

      林雲漸這樣想著。

      但與此同時,他腦海里回憶的,卻始終是那一晚的最後一個畫面。

      一個碩大的烏黑手掌蓋了下來,他本以為自己必死無疑。

      其他人也那樣認為。

      但……當那隻巨型手掌打在身上時,他沒有受到一絲一毫的傷害。

      烏黑但帶著些微溫度的光籠罩著他,只是一個瞬間,他便被傳送出去很遠。

      反倒是那隻手掌,在緋紅因子壓縮聚能炮的轟擊之下,化為麋粉。

      為什麼?

      那條手臂為什麼要救我?

      林雲漸百思不得其解……

      身體也是,雖然被破壞得面目全非,但血早就沒流了,身體雖然無力,但沒有其他更難受的地方。

      總的來說,身體是在變好的。

      也許……不應該留在這裡。

      三十三的出現,讓林雲漸清醒地意識到自己一直在被人觀察著,注視著,就連之前突然想去報名執行官的念頭,現在看起來也充滿了詭異。

      就像被設定好的程序,到了某個時間自動觸發一樣。

      不過,如果我這麼重要,為什麼會被易千回撿到?他們不應該過來回收我嗎?

      儘管這樣想自己很奇怪,但這的確是事實。

      林雲漸知道自己是一件實驗品,就和三十三說的一樣,他們都不完整。

      「林雲漸」是一個完整的人,而三十三隻是「林雲漸」原本的靈魂,被裝進了新的軀體。

      而他……是「林雲漸」原本的屍體,誕生出的全新靈魂。

      非要從根源上講,三十三才更接近真正的「林雲漸」。

      想著這些事,掀開被子後林雲漸才發現,自己的身上穿著的,是一身很老舊的男式衣物了。

      易千回的膽子真的很大……這樣一個沒有皮膚的,奇奇怪怪的血人她也敢搬進自己的家裡,還給他換衣服。

      但,也正因如此,林雲漸決定不在她家多呆。

      現在戰術手錶被崩飛落在了廢棄醫院,防衛部找不到自己的行蹤,但只要他們知道他還沒死,就一定會在這座城市裡找到他的蹤跡。

      等等……

      林雲漸忽然意識到了一件事。

      難道……那隻巨型手掌的目的,是想讓我在眾目睽睽之下死亡嗎?

      這個想法的出現讓林雲漸心底滋生出了許多奇怪的想法。

      「謝謝你的照顧,我走了。」

      在筆記本上留下了一行字,林雲漸放下筆,朝著門口艱難地走去。

      現在,遠離她才是最好的報答。

      打開門,外面風很大,但雨已經停了。

      林雲漸取過一條圍巾,把腦袋纏起來,關上了門。

      「砰——」

      門關了,這間屋子果然很破舊,只是一座簡單的平房。

      但很奇怪的是,以丹楓城這種寸土寸金的地方,這種破舊的平房本來是不可能存在的。

      裹緊了衣服,林雲漸走進了寒風中。

      他走得很慢,因為沒有目的地。

      要回家嗎?

      不……這副樣子,一定會嚇壞小雨。

      還是說……去找蘇覽?

      想了想,他發現在這種狀況下的自己,竟真的沒有一個敢去依靠的人。

      這不是一個正常的人該有的社會關係。

      林雲漸舔了舔乾澀的嘴唇,眼神有些恍惚。

      「你去哪裡?」

      忽然間,前方出現了易千回的聲音。

      他抬起頭,果然是易千回。

      簡單的馬尾在風中飛,款式老舊但乾淨的羽絨服,洗得發白的牛仔褲,手上提著半隻雞。

      除了白淨,堪稱平平無奇的臉正朝向他,眼裡帶著詢問。

      林雲漸說不出話,只能從嗓子裡發出支支吾吾的聲音。

      易千回走到他身邊,半蹲下:「受了傷別亂走。」

      她輕輕一拉,就將林雲漸背到了背上。

      肥皂的味道順著涼絲絲的風鑽進林雲漸的鼻子裡。

      他做賊心虛地朝四周看了幾眼,發現沒有一個過路的人在意他們。

      也是,一個裹得嚴嚴實實,露在外面的零星皮膚一片腥紅,像是毀了容的男人。

      一個窮困潦倒,除了乾淨,長相併不出眾的女人。

      這種組合走到哪裡都不會吸引人的目光。

      林雲漸不回答,易千回也不生氣,她的力氣不大,所以走得有點艱難。

      回憶起一周前的那個清晨,剛見到林雲漸時的場景,易千回覺得他變重了一些,不過這是好事。

      「咔——」

      門口站定,插進鑰匙,打開房門。

      背著林雲漸進去,把他放在床上,看了一眼桌上放著的筆記本,還有那頁翻開的留言——「謝謝你的照顧,我走了」。

      林雲漸有些尷尬。

      儘管易千回什麼都沒說,只是提著半隻雞,去了廚房。

      看得出來,易千回是一個獨自生活的人,她的動作很利落,不一會兒,雞湯的香味就飄了過來。

      事實也和林雲漸想的一樣。

      易千回的家人很早就去世了,這間破屋裡來過不少人,有來遊說拆遷的,有來獻愛心的,有的會給她帶一些東西,給她點吃的,也有兇惡一些的,欺負她年紀小強硬地搬走家裡的東西。

      可不管怎樣,她終究是守住了這間屋子,也活到了現在。

      半隻雞燉上後,她又開始淘米,把飯蒸上。

      她忙碌的身影,讓林雲漸有些陌生,又感覺很熟悉。

      他的腦海里很少有這種日常的記憶,這是很應該的,畢竟他只是一具屍體裡誕生出的新鮮靈魂,一個實驗體而已。

      正想著心事,易千回走了出來。

      她打開衣櫃,從衣櫃裡的抽屜里拿出了兩樣東西,把它們拿過來,放在了林雲漸身前。

      「這是你身上的東西。」

      林雲漸低頭看去——

      一面小鏡子,一枚楓葉徽章。

      「離開時,要記得帶上重要的東西。」易千回看著他說道。

      她的眼睛顏色很淺,比一般人要淺得多。

      「你是特別執行官吧?我認得這種徽章。」

      林雲漸點點頭,在筆記本上寫下一行字:

      「抱歉,我不是有意瞞你。」

      易千回搖搖頭:「沒有的事。」

      「只是……你徽章下面的數字是三十三,」易千回有些猶豫地說:「三十三區在丹楓城的南端,可這裡……是丹楓城的最北端——第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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