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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凡身份牌 - 第七十章 我爹是橡木之王字體大小: A+
     
      缺少人類的世界,註定了其他生物的繁榮。

      巨獸限制了高層食物鏈,卻對植物的需求不大,這就導致了在巨獸界,永遠都是一副巨木參天的景象。

      李斯特走了大半天,依舊沒有走出這片森林。

      途中沒有遇到其他巨獸,李斯特也沒有感到意外,學府給的資料中,巨獸因為體型的原因,經常會進行漫長的沉睡。

      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原因,火焰蠑螈和那頭角狼也不會從沉眠中甦醒。

      簡單的來說,這個世界的巨獸一般都是吃得多,睡得多的懶獸,所以他們一般會尋找一些替他們捕食的物種,比如人類。

      或者其他生物。

      這也是他們能進入這個世界的原因,否則以巨獸的實力,他們很難對抗,李斯特是個意外。

      經過了昨天獵殺的兩頭巨獸,李斯特能感覺到自己體內的「殘敗」血脈有了一些不同,尤其是在吸收暴食之靈後,他的皮膚上隱隱約約浮現出了一層類似鱗片一樣的幾何圖案。

      這是血脈顯現的緣故,它們和李斯特一樣,在渴望著某種東西。

      腳底上,李斯特的靴子已經不見了,一層細密的鱗片從腳上的皮膚紋路上延伸,將脆弱的皮膚護在裡面。

      一隻只生物形狀和螞蟻差不多,但是數量卻要恐怖許多的黑點不斷從李斯特腳下的泥土中鑽出來,用難以理解的鋒利口器不斷齧咬著李斯特的腳掌。

      在它們的口器中還不斷分泌著黑色的液體。

      經歷過這種液體厲害的李斯特知道,這是一種腐蝕性非常強的物質,自己的靴子就是毀在這上面。

      而且這東西似乎無孔不入,他也不知道那些人是用什麼防止這些奇怪的蟲子齧咬的。

      不過現在那些蟲子咬在他的腳上,什麼也沒能留下,反而紛紛仰天躺下。

      龍族的皮膚,自然也能分泌類似抑制蛋白質合成的致命物質,只是之前不怎麼需要,而且這東西只是數量多,真要殺,尋常人也就一腳。

      只是怕被咬,以李斯特的狀態被咬一口都要紅腫,一般人至少也得搭上半條命。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蚊蟲,都帶著人類生命系統的天敵分泌物。

      總而言之,景色雖美,卻不適合人類居住。

      按照李斯特那個世界的邏輯,這裡開發個旅遊度假區還是不錯的。

      隨著他走過,荒草過腰的草地根須處,留下了一窩一窩的蟲子屍體。

      只是走了許久,李斯特依舊沒有找到一頭「大型」野獸。

      他是指非巨獸,類似野豬之類的生物。

      這裡居然一頭也沒有。

      一般來說,這麼「豐饒」的熱鬧,供養幾十群野豬都沒有問題。

      但他走了已經幾個小時,別說野豬的身影,就是野豬的蹄印也沒有任何發現。

      「難不成,這個世界已經陷入了『資源短缺』的後期?」李斯特猜測可能是巨獸的鍋。

      可能這個世界的食物網過於簡單,巨獸的食量太大,生態系統已經麵筋崩潰,所以植物才意外地茂盛。

      這一點從巨獸的沉睡上也能看出端倪。

      沒理由所有品種的巨獸都喜歡沉睡。

      如果真的是自己想的這樣,那這個世界的歷史恐怕要比自己想得更久遠,也更有價值。

      不過眼下的問題是,他餓了。

      隨著超凡等級的提升,人會對一般的食物失去依賴,但這不代表他們不需要其他的東西。

      李斯特因為暴食之靈的原因,似乎將這種無數完全轉移到了食物上。

      所以他想捕獵,至於那頭角狼,已經被他吃光了。

      說實話,他吃不了那麼血腥的東西,是用極致低溫的寒冰直接混著咽下肚子的,冰粉肉的感覺還不錯,但是溫度太低,營養價值都沒了。

      而生火的技能……不提也罷。

      沒有營養的食物就像一般人喝水,能飽……就怪了。

      為了吃上一頓營養的伙食,他甚至用了一次魔鏡,得到的答案就是沿著這個方向一直走。

      結果他從昨天走到了現在。

      前面依舊空空蕩蕩。

      除了樹木和雜草。

      這讓他懷疑魔鏡是不是出了主世界就不好使了。

      抬手捏住了一道從遠處激射而來的一條黑影。

      「咔。」

      送到嘴邊,習慣性地一口咬下蛇頭。

      吸出蛇膽。

      手上冰層蔓延。

      然後如同吃冰棍一樣,將長度超過一米的青蛇盡數咬下了腹中。

      末了,又撿起蛇頭。

      「這個浪費食物的習慣還是改不掉,自己明明不怕這點毒才對。」

      這一刻,他忽然覺得火巫才是真愛。

      至少他們不用每個世界都去學習如何生火。

      因為龍族形態的食量關係,李斯特對飲食方面也算有些了解。

      對於真正以「食物」為核心體系的智慧生命來說,「火」是神聖的。

      它們像是催化劑,將他們需要的營養和味道統統發酵。

      畢竟總是充斥著血腥這一種味道,吃得多了,都無法繼續堅持「食物」的追求。

      只有搭配和料理,才是快樂的源泉。

      而其中,「火」被用到的是最多的。

      其次才是冰。

      除了某些特殊的食材,冰對美食的破壞性比火大太多了,所以不可能取代火。

      如果不出意外,李斯特以後的職業核心,吃,至少要占據半壁江山。

      對於尋常的食物,一般的火已經足夠了。

      不過如果是巨獸這種,就遠遠不夠了。

      在超凡世界中,有不少材料可以用普通的火點燃,擁有一些獨特的超凡特性。

      超凡食品就是用這種火焰製成的,包括他的夜宵。

      但是眼下,讓他去哪找那些超凡火焰。

      即使是在主世界,也很難尋找到一簇合適的超凡火焰。

      根據火焰的特性,李斯特在樹中曾經看到過一個記載。

      在被戲稱為「美食者聯盟」的「美食天堂」中,將目前人類已經收錄的一些超凡火焰按照食物的特性,做了完整的分類和等階。

      以酸,甜,苦,辣,咸為總,分為了一味,二味……五味的火焰。

      還為此專門撰寫了一本《萬物火》,裡面詳細地說明了傳世級的菜餚需要用到的火焰以及一份關於火焰稀有度的排行。

      因為篇幅問題,上面只羅列了十八種超凡火焰。

      這幾種火焰,無論是對敵還是烹飪,都是絕品。

      不過只有火巫或者火系魔法師可以融合這些超凡火焰。

      李斯特的施法者天賦中,只有純粹的冰。

      這讓他差點放棄。

      但是繼承了先蒙利多完整的知識後,李斯特才知道,未必。

      至少在這位先知的記憶中,有一些生長在萬年冰層之下,或者是其他含有冰屬性的火焰,同樣可以被李斯特吸收。

      比如凜冬之龍掌握的冰霜吐息的進階,封冬之炎。

      但對於他而言,這些都解決不了眼下的問題。

      生吃巨獸的想法他也有過,但是結果顯而易見,只是一口,他的口腔就長滿了紅色的瘡,疼了半天才消退。

      有毒,而且說實話,營養也不怎麼樣。

      和高溫低溫下消毒之後差不多。

      這還是因為他現在的吸收能力不錯,否則就不是口中生瘡這麼簡單了。

      生吃超凡組織或許還有點用,但李斯特還不想這麼浪費。

      他有預感,自己這次恐怕會獲得不少的食譜。

      食譜中可是包含烹飪方式的。

      這麼一想,他因為飢餓下降的興致又重新燃燒了起來。

      然後又從自己為數不多的庫存中拿出了一份食物。

      準備稍微墊一下再繼續走,既然魔鏡說了這個方向,那就應該不會有錯。

      自己雖然是個先知,但是那份才能並沒有在技能欄里被繼承,這是因為在生成卡牌後,除了數據,技能也會被削弱或者剔除。

      就在這時。

      李斯特的耳朵忽然動了動。

      然後迅速轉身,身體在瞬間如同一陣清風一樣划過了草叢。

      「砰!」一蓬巨大的火團在之前他站立的地方轟然炸開。

      重新站定的李斯特看著火團蠢蠢欲動。

      如果這就是魔鏡說的收穫,那似乎也算不錯了。

      這個世界的植物似乎特別耐燒,許久也不見擴散。

      李斯特看著從火團中逐漸浮現的身影。

      一頭黑色皮毛,身體兩側分布著雲狀白色斑紋,體長只有不到半米,如同貓咪一樣的生物出現在眼前。

      很難想像,那團直徑至少到達五米的巨大火團是從這個小東西身上發出的。

      李斯特習慣性地看向了自己的身份牌。

      火種雲貓

      種族:幻想巨獸

      年齡:0

      生命周期:幼生體

      力量:10

      速度:100

      神志:15

      知識:5

      靈值:80

      hp:550

      技能:

      自愈之身10

      火焰10

      火焰之靈10(火系傷害免疫(僅針對晨曦-三階之下))

      ps:我爹是橡木之王!」

      最後的評語讓李斯特心中一突。

      橡木之王。

      看這片森林的領域大小,他猜測對方至少也是一位三階巨獸,甚至是四階。

      以他如今晨曦的巫師,三階或許還能對抗,四階連逃都逃不了。

      所以面對這頭靠上來的小傢伙,他的心中也有些覺得棘手。

      如果知道這片森林的極限,殺完對方的後代就跑,絕對不帶眨眼的。

      問題是他不知道。

      所以問題來了。

      殺還是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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