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聲響,寧放立刻放下烤魚,抓起斧子,跳到了前頭的樹後邊。
「發生了什麼事?」
「寧放在幹嘛?」
「這是擺出防禦姿態了么。」
「忽然好緊張想尿尿怎麼辦?」
過了一會,觀眾不僅聽見了聲響,也看到了草叢裡樹枝在晃動。
「那是什麼...」
眾人都盯著屏幕,寧放更是握緊了斧頭,隨時做好攻擊,或者撤離的準備。
這特么,難道是烤魚的香味引來了啥玩意兒?
又等了十來秒。
嗯...嗯?!
看見出林子里出來的...
寧放瞪大了眼睛,滿臉不可置信,
手舉著斧頭的手放下,然後從樹後走出。
來的不是大蟒大貓,而是一個...人!
「我去...」
戲劇化的一幕出現了。
在第二天的國戰里,第一對選手碰面。
但是!
不是同一個隊伍的隊員。
華夏隊寧放,
厄瓜多的蒙特葉迪爾。
「偶買噶...」
兩位選手懵了,觀眾也蒙了,
四目相對,他們都沒想到,會在這個時間,這個地點相遇。
但是,主持人節目組沒有懵逼。
事情要從兩個小時前說起。
蒙特葉迪爾為自己的隊伍拿到一分,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走水路。
砍了幾根木頭,做了個簡單的木筏開始移動。
他是叢林老手,看似特別危險的舉動,對蒙特葉迪爾來說,只是小意思。
然後,就出問題了。
剛開始,水流還挺平緩,但沒走多遠,變得湍急,根本靠不了岸。
只能盡量趴在木筏上,保持平衡。
而在一個小時前,他從自己的區域,來到了寧放所在的地盤。
當時節目組還在想,不會吧...
結果,真會!
兩組不同的選手居然先碰面了,神奇的展開。
「這也行么?」
「可惜,他們沒組成一隊,要不就拿兩分了。」
「水路飄了一個多小時,真牛啊。」
看到寧放,蒙特葉迪爾相當開心,他們正好是在同一個村子,挺熟的。
「你怎麼會來到這裡...」
寧放放下斧子,迎了上去,握了握手。
為什麼不擁抱,對方身上太髒了,好像剛從河裡出來。
蒙特葉迪爾簡單地將經歷說了一遍。
「你真是...」
寧放認為自己膽子不算小,這哥們完勝好吧。
此時,叢林里已經漸漸暗下,新的問題來了。
蒙特葉迪爾肯定走不了,兩人一起渡過個夜晚是必然。
這點無所謂。
可是,魚...
寧放看的清楚,在說話期間,蒙特葉迪爾的眼睛可是不停地瞟著火邊的烤魚,喉結上下移動吞咽著口水。
「不揉,我們是對手。」
他決定先發制人。
好客,是有前提條件的,哪怕自己食物再多,對面的可是對手。
「這麼多魚,給幾條怎麼了,太小氣了吧。」
「說小氣的是傻子吧,這是比賽。」
「就是,面前的是強有力的原住民,是對手,你給了他食物,他來和你競爭。」
「出於禮貌...」
「願有一天刀在手,殺盡天下聖母B...」
「給個雞兒給。」
咕嘟...
蒙特葉迪爾再次咽了咽口水,他這兩天吃的東西也有限,而且瘋狂在雨林中穿行,體力消耗嚴重。
「我明白...」
「那...你自便...」
許多觀眾在刷屏,本來不想回應的節目組,讓豪威爾以玩笑的形式說明。
不是一隊的選手相遇,不存在一人得一分的情況。
大夥只是在瞎湊熱鬧而已。
只是,兩人目前的情況有些尷尬。
寧放坐在火邊,吃著烤魚。
食人魚的肉,真的很香,外表哪怕烤的有些酥脆,裡頭的肉依然鮮嫩,加上鼠尾草的調味,沾點鹽,一條三指大小的魚,很快進入胃裡。
如果是他一個人,這會可以詳細地介紹下味道,並且放肆地大嚼。
可蒙特葉迪爾在身後,時不時傳來些聲響。
不用回頭,能猜到他肯定會把目光轉移過來。
「哎,我還是心軟。」
寧放考慮了幾秒,拿起條魚,又掰了一半,轉過身:「蒙特,只有半條。」
「謝謝,謝謝...」
蒙特葉迪爾剛想要接,又把雙手在身上擦了擦,這才拿了過來。
「我能理解的,謝謝,謝謝。」
寧放回了個微笑:「沾點鹽。」
「好。」
只是,誰都沒想到,只是半條魚,讓蒙特葉迪爾做出了個驚人的決定。
「ning...」
吃完之後,他顯然意猶未盡,看著寧放胳膊上的黃布帶。
「你拿到了什麼?」
「一個睡袋。」
寧放也瞅見了對方的黃布帶,都知道得分了,睡袋而已,不用藏著掖著,等會都得拿出來。
「原來如此...」
蒙特葉迪爾轉身拿過包。
他掏出了紅牛,口香糖,一條繩鋸,以及,一張卡片。
「你看看,這個,能不能與你換點食物。」
說完,將卡片遞了過去。
寧放有些好奇地接過,打開一看,笑了。
裡頭是個蓋了章狩獵文書。
「這是從箱子里開出來的?」他抬頭問道。
蒙特葉迪爾點點頭:「很神奇吧,我看到了也有點意外。」
巨骨舌魚,也叫海象魚,成年魚可達2-6米,體重能到一百公斤,是世界上最大的淡水魚之一,也是亞馬遜河的特產。
在巴西,哪怕是土著居民,都得經過當地的政府許可,才能獵殺一定數量作為食用。
比賽規則里就有一條,不允許捕殺巨骨舌魚。
畢竟,這是保護動物。
選手一兩個人,獵到了,吃不完,就是浪費。
而手裡的狩獵文書,顯然是節目組搞的額外獎勵,有了這個,允許捕捉一條,大小都有具體的限制。
「這個...」寧放笑了笑:「不是很有用啊,魚,哪有那麼容易捉呢!」
蒙特葉迪爾自然明白在水裡捉大魚的難度,沒有專業的工具,靠一個人,幾乎不大可能。
甚至,見,都不一定能見到。
「我只換,4...不,3條魚就行。」
「三條魚,我覺得能換啊。」
「你覺得有屁用。」
「沒什麼意義吧?」
「換別人,可能沒意義,可那個男人,我保留意見。」
「你為了三條小魚,貢獻捕殺證?」
「一條魚好像值一千多美刀。」
直播間里也在瘋狂地討論,這就像是。
不管寫的咋樣,都會有人覺得好,也有人覺得不好。
眾口難調。
有人支持兌換,也有人反對。
寧放,最後選擇了同意,給了三條,加上另外那一半。
他的想法很簡單。
四條魚真算不得什麼,五分鐘的事。
在雨林里,至少要呆兩個月以上,指不定會有機會遇見。
等於用極小的代價,換了個希望。
哪怕最後沒能捕到,其實影響也不大。
當然,也有另一方面的原因。
好歹在一個村子里呆了好幾天,面對面坐著,我有吃的,然後不能給你,雙方都挺難受。
不如借著這個坡走下去,不管對自己,還是對觀眾,都算有個交代。
至於授人與漁,不可能,寧放沒有那麼蠢。
蒙特葉迪爾還是挺聰明的。
一般人,看到幾十條食人魚,會好奇怎麼抓的,他一句都沒問題。
這就很舒服了。
兩人友好地坐下,喝點鼠尾草茶,啃一口烤魚,還真挺像一個隊伍的成員。
「那,你接下來打算怎麼辦?」
寧放將沒有一點肉的骨頭直接扔進火里,再拿起了一條。
蒙特葉迪爾吃的很快,三條半的魚,就剩下半條。
「只能往回走,都已經到你的地盤的,超出了界限,說明我的隊友肯定不在這片區域。
不過,能和你碰面,倒不算白跑一趟。」
他的話里有兩層意思。
第一,雖然是對手,但在叢林里見面,都會高興。
再者,大概能判斷出他們兩組選手的範圍。
為什麼是大概。
水路一個小時,放在叢林里,範圍就大了。
不過,有信息,比沒有好嘛。
啪啪啪!
蒙特葉迪爾吃完了魚,也不再停留,轉身拿起斧子,開始搭建起他的臨時庇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