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箱裡適時傳出了那首熟悉的《南方姑娘》。
我和方靖珊聽到前奏的那一刻不約而同地相視一笑,方靖珊向老闆娘借來了一把吉他,據老闆娘所說,這把吉他是她的一位故人留給他的,只不過她不太懂音律,自學了很久也只能斷斷續續地彈奏一些簡單的曲子。
看着方靖珊坐在草地上,彈着那悠揚的旋律,我也忍不住放聲唱了起來,從未學習過音樂的我,在這一刻卻用歌聲打動了自己。
可是草原上的狂風似乎並不懂得這種浪漫,反而愈演愈烈,偶有夾雜起的碎屑刮過我的臉龐,也夾帶着南方姑娘跑向了遠方。
一曲唱罷,我倍感舒暢,似乎心中積壓許久的所有負面情緒都在這一刻隨着這風漸行漸遠,逐漸地消散了。
老闆娘給我們送來了兩杯熱牛奶,而後就在我們身邊坐了下來。
從老闆娘口中得知,原來她纔是那個真正的南方姑娘,從小就生活在江南水鄉,直到在學校裡和一個草原上的小夥兒摩擦出了愛情的火花。
後來兩人一起去看了她從小時候起就嚮往的北方。而他們的第一站也正是我們的第一站。
在踏足草原的那一刻,老闆娘就徹底的愛上了這裡,她從未見過成羣的駿馬在曠野上馳騁,也從未享受過如此自由的風!
大學畢業以後,兩人約定一起前往北方,只不過後來由於某些原因,兩人分開了。她留在了他的故鄉,他去往了她的心上。
看着她說着這些的時候嘴角露出一抹淺淺的笑容,可是那瘦小的身影卻淡淡寂寥,眼角有淚黯然滑落,或許青春的遺憾是一種美麗的哀愁,它能讓人在美好的回憶中去尋找那些已經逝去的溫柔。
也不知是這無情的風更加刺骨了,還是被老闆娘的話亂了心神,我牽着方靖珊的手不由自主地緊了起來,但願這種事情不要發生在我的身上!
第二天清早我們就起牀了,老闆娘說今天要帶我們去騎馬,當然我是不行的!
看着老闆娘那瘦小的身軀,卻還能抱着方靖珊在馬背上馳騁,我心中一片激盪,是不是在曾經的某一天,她也曾像方靖珊這樣被抱在懷裡征服了眼前的這片草原呢?
一直到了晚上,方靖珊才掌握了一點騎馬的技巧,她一直嚷嚷着要帶我去兜風,卻被我義正言辭地拒絕了,我這條老命還想要呢!
最後拗不過她,我也只得被攙扶着上了馬背,兩個人在夕陽下拍了張照片。
次日離開的時候,我才驚覺自己不知道從何時起愛上了腳下的這片土地,似乎是愛上了那自由的風,又或者是愛上了那個讓人唏噓的關於自由的故事!
後來我再沒有來過烏蘭察布,只是有一次聽一個來烏蘭察布旅遊的朋友說在這兒發現了我的這張照片,彼時的我聽聞也只是看着眼前的妻子輕輕一笑,沒有多說什麼。
開車返回X市又足足用了一天的時間,此時的我已經是身心俱疲,和方靖珊告別後我連晚飯都沒吃,回宿舍洗了個澡就躺在牀上呼呼大睡了。
眼看着國慶假期還剩下三天時間,方靖珊說要回家看看,她從開學到現在都沒回過家了。
我心中一想也是,方靖珊幾乎每個週末都是在陪着我,要知道去年方靖珊大一的時候,可是幾乎每週末都要回家的,雖然也是爲了陪我,我這麼一想心裡頭不由得慚愧了起來,方靖珊爲了我付出了那麼多,可是我卻好像都沒爲她做過什麼。
趁着方靖珊收拾行李的時候,我帶着心裡的愧疚想着給方靖珊一個意外的驚喜,於是開車去了一個離學校不遠的花店買了一束紅玫瑰,並寫了一張小卡片放了進去。
“只要你在我身邊
我就不會羨慕任何人。”
方靖珊收到花的那一刻,雖然嘴上埋怨我又亂花錢,可是臉上的表情卻出賣了她,看着她滿臉的興奮,我心中釋然,原來看着自己深愛的人開心,是那麼幸福的一種感覺。
方靖珊轉過身在我的臉上吻了一下,在我耳邊輕聲說道:“愛你。”
回去的路上,方靖珊像個孩子一樣一直把花兒抱在懷裡,左看看右看看,我讓她先把花放在後座上她也不肯,我就隨她去了,只不過看後視鏡確實有些麻煩。
這天,方靖珊發了一個朋友圈,圖片正是她手上的鮮花。
配文:
“只要你在我身邊
我就不會羨慕任何人。”
把方靖珊送回家之後,我自己卻不知道該去哪兒了,雖然離家門近在咫尺,可是我這麼個樣子回去,難免會讓外公他們擔心,而我更擔心的是前些天發生的事情會被他們知道。
越想越頭疼,索性我也不管了,既然無處可去,就找了一個離家遠一點的網吧,想着大不了晚上再回學校去,先玩會兒再說。
由於左手還沒恢復好,我就玩一些小遊戲來打發時間,最後實在無聊就找了部最近很火的電視劇看了起來。
“喂!老頭兒!”
這時候身後的一聲呼喊給我嚇得一激靈,我一轉頭卻把頭上戴着的耳麥扯掉了,這模樣簡直要多狼狽就有多狼狽。
叫我的人是個身形有些魁梧的男生,我一眼就認出來是之前的同班同學,孫傳璽。我跟他只能說是之前就認識,關係並沒有那麼好。
“孫傳璽?你怎麼在這兒?”我有些驚訝地問道。
“是我該問你怎麼在這兒吧!”孫傳璽說着給我遞過來一支香菸。
“我這不是沒什麼事兒嘛,過來玩會兒。”
“我記得你家不在這邊吧,怎麼跑這麼遠過來玩兒?還有你這胳膊怎麼搞成這個樣子了?又跟人家打架了?”說着孫傳璽還朝着我胳膊上敲了敲,不知道是什麼心理。
“沒事兒,不小心摔了一下,問題不大!”
“等着我啊,我去開臺機子。”
沒多會兒,孫傳璽就折返回來了,開了我旁邊的一臺機器,還給我帶了瓶飲料。
兩人就這樣各玩各的,嘴裡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着,這才知道原來孫傳璽並沒有考上大學,只不過家裡花了錢讓他繼續讀了個技校,混混日子。
在網吧的時間過得飛快,可是纔剛剛到六點鐘,孫傳璽就說要回家了,問我要不要一起去他們家,說他們家裡頭就他自己放假在家,一個人挺無聊的。
我想着反正也沒地方去,不如去孫傳璽家裡過夜,總算是有個落腳的地方。
出了網吧,我研究着隨便吃點什麼,孫傳璽卻說這麼久沒見了,非要請我吃頓好的,我也沒客氣。
我問他要不要開我的車去,他一臉驚訝地看着我,有些吃驚我這麼早就買車了。
可是當他看到我的車之後,卻一臉嫌棄地說道:“怎麼就買了這麼個車啊?用得着一萬塊錢不?你早說你要買車跟我打聲招呼啊,我認識一個好大哥就是幹二手車買賣的,早說我帶你去找他絕對便宜。”
我沒理會他說的那些話,只說自己條件有限,目前只能買得起這玩意兒。
孫傳璽這時候卻湊到我的耳邊神神叨叨地說道:“你等着,用不了多久, 哥買輛路虎給你看,幺零九八最新款!”
我心底有些好奇,據我所知孫傳璽也不是什麼富二代或者官二代,他哪來的這麼大的口氣張口就是一百多萬的路虎?
“孫傳璽,你不會是搶劫了吧?”我半開玩笑地說道,爲什麼說是半開玩笑,是因爲除了搶劫我想不出任何辦法能讓一個人迅速擁有這麼多財富。
“搶你妹啊!別胡扯,等晚上我再告訴你!”孫傳璽一巴掌打在我的背上,我雖然有些吃痛卻也沒說什麼,因爲我現在一門心思只想弄清孫傳璽到底葫蘆裡賣得是什麼藥。
孫傳璽說要請我吃頓好的,我是萬萬沒想到,他竟然帶我去了一個法式餐廳,這還是我這輩子第一次來這種地方,讓我有些手足無措。
卻見孫傳璽輕車熟路地點了各種我沒吃過的東西,讓我不要客氣。
最後結賬的時候,我才知道這一餐加一瓶紅酒竟然吃掉了近一萬塊現大洋!
看着孫傳璽雲淡風輕的樣子,我一臉的懵,雖然我以前跟老戴去過一些比較重要的場合,消費也不低,上萬甚至上十萬的宴席都見識過,可是就我們兩個人隨隨便便地吃這麼一頓就上萬塊,還是讓我有些難以接受。這小子的消費水平在我們這個小縣城怕是已經達到天花板級別了吧。
“怎麼樣?哥們兒給你安排的到位不?”
我訕訕一笑,只說了句厲害。
“這就厲害了?厲害的還在後頭呢!”
說着孫傳璽可能是酒勁上頭,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說道:“走,回家帶你見識見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