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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回1983小山村 - 第91章 俊男靚女,報答救命之恩字體大小: A+
     
      第91章 俊男靚女,報答救命之恩

      「水差不多可以了,咱們給爸他們拿過去吧。◆𝐆𝐨𝐨𝐠𝐥𝐞搜索◆」

      將魚放好,秀蘭走進屋裡看著林恆說。

      「好嘞,你抱著女兒,我來挑水。」林恆點頭。

      「等一下,我進屋換個衣服,你也換件吧,這衣服你都穿了幾天了。」

      秀蘭又說,那邊院子裡很多人,還是要注意一下形象的。

      「好嘞,伱看著女兒,我出去洗個澡。」

      林恆覺得也很對,拿著盆和肥皂就出去了。

      洗了個冷水澡,肥皂搓了搓身子和頭髮,整個人都清爽了一大截。

      再換上短褲短袖以及秀蘭給親手做的布鞋,一下子就帥了一大截,看著養眼多了。

      秀蘭也塗了唇膏,高馬尾,中分劉海,是溫柔幹練的鄰家姐姐風。

      「老婆,你真漂亮。」林恆忍不住親了口。

      「走吧。」秀蘭沒好氣的看了他一眼。

      秀蘭抱著女兒,林恆把開水舀進木桶,用扁擔挑著去老房子。

      此時太陽一半落到了山脊下面,整個西邊天空都是一片血紅之色。

      老房子門口圍觀的人少了許多,但依舊有二三十人,顯得很擁擠。

      「讓一讓,小心開水燙傷啊。」

      林恆喊了一聲擔著水桶往過走。

      「林恆來了啊,這打扮好模樣啊。」

      「嘿,人家不但模樣好,打獵技術也沒得說。」

      「那是,不然也不能打這麼大一頭野豬啊。」

      「郎才女貌啊,你看秀蘭,人家真是般配。」

      林恆和秀蘭一打扮那妥妥的俊男美女。

      林家基因好,缺衣少食林恆都有一米七八,五官端正,稜角分明。

      秀蘭來自綠水縣,水多養人,她一米六八,身材窈窕,容貌秀麗,有著江南女子的細膩溫柔。

      兩人在一起那絕對能算的上是郎才女貌。

      在場的還有好多女人,包括金艷也都還在。

      她們以前都是瞧不上林恆的,秀蘭嫁過來的時候也都覺得她可憐被騙了還不自知。

      就算人沒秀蘭漂亮,也時常以自己丈夫踏實肯干為傲,瞧不起她。

      但現在,這些女人又都羨慕的不得了,林恆回來腳踏實地的生活,這才一個多月,林家的情況都已經翻天覆地了。

      劉蘭李彩鳳等人無不想代替秀蘭的位置,飯後還會想自己當初怎麼就沒看出林恆的潛力啊,天天吃肉該是多麼奢侈的生活啊。

      人家畢竟是有初中文化的,果然和村里這麼沒文化的男人不一樣。

      金艷站在一旁,看著林恆和秀蘭,有些後悔當初沒嫁給他了。

      她以為林恆會看自己一眼,向她顯擺一下自己過得有多好。

      結果人家根本沒看她,目光都在妻兒和大野豬身上。等看過來時也是風輕雲淡,沒有任何顯擺或者其他的情緒,就像是在看路人。

      這讓她有點難受,好歹曾經也對她提過親啊,怎麼現在看自己一點波瀾都沒有呢,仿佛自己就是一陣風。

      「爸,水來了,要開始湯豬了吧。」

      林恆可沒其他人那麼多複雜的心理,也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倒桶里,屋裡的也燒好了。」

      林父點頭說。

      林恆將水倒進了兩米直徑的大木桶,又轉身回去把家裡剩下的開水挑過來。

      秀蘭則進了屋裡和避彩雲聊天。

      大哥林岳家也燒的有水,三家的水全都倒進去才算是夠了。

      「爸,稱了嗎?豬多少斤啊?」林恆將木桶放下問道。

      「稱了,不止二百五,二百八十斤呢。」

      田百順笑著說。

      「難怪這麼重,我都抬不動。」林恆嘿嘿一笑。

      「來,幫忙把豬抬到木桶里湯。」

      殺豬匠李牛看著眾人喊道,豬鼻子上已經穿了一個繩套。

      林林父等四五個人走過去將豬豬住,手裡喊著號子:「來,一二三,走!!」

      一口氣大野豬就被抬到了木桶里,然後一個人扯鼻子上的繩套,一個人扯尾巴在開水裡湯。

      這個步驟就是將豬毛燙掉,一面燙好,幾人幫忙翻了一個面繼續燙。

      正常大概十多分鐘就燙好了,這個因為是野豬,燙了二十分鐘。

      燙的差不多了,就可以開始去豬毛了,農村用的是一種拳頭大小的黑色火山石,上面有些非常多的小孔,非常粗糙。

      手握住在豬皮上砸,豬毛就連帶著那些老皮被摩擦掉了,露出了雪白的皮毛。

      「來,都使勁啊。」

      所有豬毛全都去除了,眾人一起使勁把豬提出來。

      用一根棍子擔在木桶中間豬就放在上面,頭尾枕著木桶邊緣,腰部枕著棍子,將豬擺正,肚子朝下爬著。

      如果是自家養的,這時該還得放個鞭炮,豬頭放一個小碗,用來供灶王爺。

      野豬嘛自然就省略了這個流程,殺豬匠拿起一把割肉刀,先沿著豬的脊椎骨劃開,這個步驟叫看膘。

      「這豬肥啊,三指寬的膘。」李牛笑著說道。

      「這大公豬吃的多,肯定肥。」田百順笑著說,膘厚就油多,說明這豬夠肥。

      膘看完了,殺豬匠又去把豬蛋蛋割了,肛門割開把大腸掏出來拿繩子扎住,免得一會飆屎。

      然後才是砍豬頭,看著殺豬匠輕易的將肉割開、骨頭剁斷,是有庖丁解牛般的美感的。

      豬頭割下來,就割尾巴,將尾巴夾在豬嘴裡這叫有頭有尾。

      然後是豬脖子那一圈肉,也要割下來,他們這裡稱之為「行圈」,直接被送了一半五六斤去廚房,今天吃個夠。

      到了這一步,算是初步完成了操作,殺豬匠拿出兩個鐵鉤子鉤在豬兩胸的位置。

      「來,幫忙抬一下。」

      殺豬匠李牛說了一句,林父等人就過了幫忙,將豬抬起來豎著掛在自己搭好的架子上。

      而後殺豬匠拿出砍骨刀,先從肚子劃開,將心肝脾肺等內臟一件件的拿出來。

      「大腸給我,我來翻。」李佰全笑著接過了翻大腸的活。

      這是個技術活,需要把大腸翻個面清洗,一般人還真翻不過來。

      「我來處理小腸。」林父接過了處理小腸的活。

      小腸也一樣,需要翻過來清洗。

      「你們這打的太狠了,腸子,肝臟都打破了。」

      李牛看著豬體內流的一些糞便搖頭說道。

      「嘿,你是不知道這大野豬有多猛,兩槍兩箭都沒死好,差點田老頭人都被它拱倒了。」

      田百順搖頭道。

      「那是你們技術不行,要是我,一槍就打到腦袋裡去了。」

      李牛笑著高聲說。

      林恆笑了笑沒說話,這殺豬匠牛逼吹習慣了,根本不知道兩百多斤的大野豬有多猛。

      「哼,你要是遇到不嚇的腿軟就是好的。」田百順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嘿嘿,我殺了五六百頭豬了,一個野豬有啥好怕的。」李牛不以為意。

      田百順也懶得和門外漢爭吵。

      李牛雖然沒見識,但殺豬這活乾的漂亮,豬在他手上如藝術一般被一塊塊分解。

      林恆看上了那兩塊肥大的豬板油,田百順則對豬蛋豬槍垂涎三尺。

      半個小時,豬肉就砍好了,排骨,豬腿、五花等都分割的明明白白。

      「好了,現在豬肉砍好了,你們怎麼分?」李牛忙完了看著林恆說。

      眾人目光也都聚集過來,秀蘭、彩雲、劉娟等一眾人等也都過來看。

      「按照說好的來,一個個拿,李佰全你先選,林恆第二,魯紅海第三,我第四。」

      田百順說完,請林父從林家拿了四個簸箕過來給眾人。

      「那我就不客氣了。」李佰全說了一聲,首先提起了一條豬後腿。

      所有豬肉中,後腿絕對是很好的部位。

      「那我也來一條豬後腿。」林恆也拿了一條。

      沒了豬後腿,剩下兩條前腿就被魯紅海和田百順拿去了。

      「這豬肝我拿走了。」李佰全第二個選擇了豬肝。

      豬腿拿走,其他肉都差不多,自然是拿內臟最划算了。

      「我拿一塊豬板油。」林恆選了板油。

      「我也要一塊板油。」他大舅魯紅海拿走了另外一塊豬板油。

      田百順嘿嘿一笑:「我拿豬蛋豬槍,老頭子就喜歡這個。」

      「你這老頭子會挑啊。」

      「人老了,吃了也不補不回來的」

      旁邊圍觀的人笑著起鬨。

      「嘿,老頭子我金槍不倒。」田百順冷笑道。

      第三輪開始,林恆小姨父盯上了豬心。

      由於最後還要稱總重,平均一下,拿豬心這種實惠又划算。

      林恆看了看剩下的內臟,豬大腸、豬小腸、豬肚子、豬腰子、豬肺。

      胰腺沒人吃,已經直接餵狗了。

      林恆想選豬腰子,他喜歡吃這個,但又怕人把大腸選走了,秀蘭喜歡吃這個。

      「我選豬大腸吧。」林恆還是選了豬大腸。

      接著他大舅選了豬小腸,田百順選了豬腰子。

      接著李佰全又把豬肚子選走,就剩下了一個豬肺。

      「我拿一方肉吧。」林恆放棄了豬肺,豬頭也不想拿,雖然耳朵和豬舌頭豬尾巴都好吃,但是豬頭太重了還沒多少肉。

      「我也要肉。」

      沒有好東西了,大量都開始挑肉,不多時豬肉就分完了,還剩下一個豬頭,一個豬肺。

      「都沒人要,咋們稱一下總得重量,誰不夠補上。」

      田百順說道。

      拿來了稱,眾人開始稱重,野豬總用280斤,一人應該七十斤。

      擔因為有豬毛,拿去吃的一些肉,每個人都減少五斤,按照六十五算。

      林恆的六十三斤,李佰全的七十五斤,他大舅五十八斤,田老頭五十斤。

      「這豬頭豬肺加起來差不多二十五斤,是你的了田老頭。」

      林恆將肉提給他。

      李佰全又拿了一些肉給魯紅海,至此四人的斤數也就差不多了。

      太陽也已經徹底的落了山,只留下最後一點餘暉施捨給還沒有回家的人們。

      在院子裡圍看殺豬的村民也都轉身離開,帶著羨慕、嫉妒等複雜的情緒。

      再不走,他們怕自己在那炒肉的香味之中流出口水,肚子發出尷尬的叫聲。

      林恆等人也只是客套一下,在這個年代,還沒本錢闊綽到請這麼多人吃飯,大家都活的很艱苦。

      「林恆,多少錢一斤,賣我五斤吧。」這時候金艷走上了笑著說。

      「家豬肉最近漲價了八毛錢一斤,野豬肉也不多要,九毛錢,你買嗎?」林恆看著她問道。

      「買啊,四塊五是吧。」金艷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手帕,裡面包著零零散散的錢財,她找了四塊五遞給了林恆。

      林恆給她稱了五斤五花肉,還讓她自己看了看稱。

      「不用看,信得過你,我走了。」金艷說了一句,轉身離開。

      林恆提著肉進屋,沒多關注。

      林母那邊菜已經做好了,秀蘭等人已經開始擦桌子拿筷子了。

      「李牛,你是要錢還是豬肉啊?」林恆詢問道。

      「要錢吧,你給我八毛錢就行了。」李牛說,他給人殺一頭豬收費八毛,算是比較貴的了,農村正常打工一天也就五毛錢。

      「給。」林恆取了八毛給他。

      「好嘞。」李牛咧嘴一笑,接了過去。

      「不能你給,本來就我的肉最多,那我把都給你再割兩斤。」他小姨父李佰全說。

      「姨父你就坐下吃飯吧,幾毛錢而已,沒必要計較。」林恆擺了擺手說。

      拉扯了一番,李佰全還是給林恆割了兩斤肉,八毛錢雖然在他看來沒多少,但是對於農民來說可不少。

      「吃飯!」

      林父笑著說,菜端上來,酒也熱好了。

      桌子上就坐了大人,彩雲帶著林偉他們在廚房,那邊也有一盆肉,夠他們吃的。

      林恆嘗了一口野豬肉,這是沒有閹割的公野豬,騷味還是很重的,在林母的處理下依舊能聞到那股味道。

      肉有些難嚼,因為這公野豬可能已經活了好多年了,尤其是肉皮子,根本咬不爛。

      肉的味道只能說風味獨特,和家豬比是差遠了的,但也有人認為好吃,可能和個人習慣有關。

      當然,在這個年代的農村,有肉就是美味,質量不在考慮範疇之內。

      「來,喝酒!」

      林父端著酒杯說,野豬肉配著酒確實非常不錯。

      一頓晚飯,眾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後飯都沒吃下多少。

      吃完飯,林恆小姨父李佰全就背著肉往回去了,他急著把肉背回去抹鹽,煙燻,不然容易壞掉。

      「姨父,你的蜂蜜。」林恆追出來送蜂蜜,人都已經到河壩了。

      「你們拿著吃,我家有蜂子,不差這一點。」河對岸,李佰全笑著說。

      林恆無奈,只能放家裡,等下次給他拿到家裡去。

      「我也走了,已經好多天沒有回去了。」魯紅海也收拾好了東西告辭,攔都攔不住。

      最後就只剩下了田百順還沒回去,他在肉里挑挑揀揀,將豬蛋豬槍還有兩個腰子裝了起來。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個豬頭和一小塊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他轉身看著林恆笑道:「林恆,這些都給你了,多謝你兩次救了我老頭子的命,真的感謝。」

      「我救你不是圖你這點肉,趕快拿回去吧。」林恆搖了搖頭,並不想占這個便宜。

      「說了這是一點禮物,我的心意,不是你圖不圖的問題。」田百順搖了搖頭,轉身走了。

      林恆無語,提著肉給他往背簍里塞。

      結果田老頭撒著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沒追上。

      「這肉咋辦?」林母他們正在給肉抹鹽防腐,看到留下來的肉詢問道。

      「先抹了鹽吧,放在那兒吧。」林恆想了想,決定還是收下。

      把這肉收下,就算是讓田百順報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糾纏不清。

      自己救了他兩條命,拿了這點東西也沒人敢說句閒話。

      大嫂劉娟看著簸箕里的肉流口水,越發後悔沒堅持讓林岳跟著,否則怎麼也能分一點啊。

      「爸,哥,這兩條肉你們一人一條。」

      林恆挑了兩條十一二斤的肉遞給了父親和大哥。

      「我們要你這東西幹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們不能要。」大喝林岳也不能接。

      「拿著吧,你們幹了那麼多農活,應該的,不接的話我可生氣了啊。」林恆硬塞給了兩人。

      暫時給這麼多夠了,十多斤肉價值十塊錢,再多了他們肯定不會收,這個量是最合適的。

      「秀蘭,我們回家。」不等兩人拒絕,林恆把其他肉裝起來背著回家。

      「這太多了,林恆,你拿個小的給我都行。」林岳還是有點不安心,林恆給的太多了,而且他是當哥的,沒理由拿這麼多。

      「你收著吧,他不差這點肉,不然以後他偷懶都不好意思。」林父攔住了大兒子。

      「老爸說的對,大哥你收著,你幫忙幹了太多活了。」林恆笑著說,給肉不算什麼,他要做的是帶林家所有人過上衣食無憂,不為錢發愁巔峰日子。

      林岳看了看手中的肉,無奈的點頭:「那好吧。」

      回了家,秀蘭把曉霞哄睡著,走來堂屋看著背簍里還有一百多斤的豬肉感激有些不真實。

      接下來家裡多半年都不用擔心沒肉吃了。

      「你收了田百順的肉好不好啊。」秀蘭有點擔憂的問。

      「我救了他兩條命,村里都知道,他給肉再正常不過了,沒什麼的。正好他還了人情,我得了豬肉,兩全其美。」林恆笑著說。

      「那這肉該怎麼處理?肥肉還好,瘦肉恐怕會熏臭啊,夏天溫度太高了。」秀蘭沒想到自己居然會有愁肉吃不完怎麼保存的這一天。

      「我有個想法。」林恆開口,他早就已經想好了辦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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