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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紙馬香鋪 - 第71章 再次作死字體大小: A+
     
      第71章 再次作死

      我的視線立馬根據胡老大所言,看向了地上屍骨的背包以及脖頸處。

      背包裡面的東西已經被胡老大翻找了出來,那些挖鏟東西的工具暫且不表,包里的東西寥寥,只有幾個巴掌大小,包裝嚴實,剛剛才被拆開的青稞『磚』,想來就是他們的口糧,還有幾根內里藏火星絨的竹筒,以及一支上世紀獨有的抽水鋼筆。

      我目光掃過,瞬間明白了缺少的東西是什麼。

      是本子,或是能書寫的『紙』。

      這人帶了筆,而且是這种放在現在都十分精細好看的鋼筆,自然不是用來在地下亂塗亂畫的,肯定有能與之相配的書寫紙。

      但現在這具屍骨的背包裡面,只有一支筆,沒有紙。

      這個人記錄的東西不見了。

      那他的脖子上又少了什麼東西?

      我將視線放在對方的脖子上,看了好半晌,最終還是一頭霧水的收回了視線。

      聽胡老大的口氣,似乎十分確定對方的脖子上原本有東西,可以我的眼力看這具屍骨,完全看不出什麼。

      那可不是一具新鮮的屍體,而是一句屍骨!

      骨頭!

      如果是還有肉,也許能根據各種皮膚上殘留的屍斑和掛痕,能夠看出來脖子上原本掛著的是啥東西。

      但屍骨都已經只剩下一具空蕩蕩的骨頭,我是真的無能為力。

      不過好在輕佻男比我還要茫然,在他的連聲追問下,胡老大鬆了口:

      「包里少了本子。」

      「至於脖子上,他的脖子上少了條有些分量的項鍊。」

      「他脖頸處的第三節骨頭有異常,骨縫不合,那節骨頭通常是掛項鍊,有重量才能勾到的。」

      輕佻男聽了連連點頭,把茶葉渣渣從口中取出,四處尋找可以扔的地方:

      「應該是啥貴重東西吧,這是被同伴跑下前還被黑吃黑了?」

      「如果是我的話,直接反水拉著人也得一起死!」

      不太對

      我盯著屍骨那節脖頸骨開始發呆,這些人不知道當年的情況,我卻是有些清楚的,當時那群死的死跑的跑,這人是被鬼嬰威脅著進入『產道』的。

      而且很大概率有一個同伴還正在被漲腹鬼嬰吃。

      這種情況下,不說嚇得魂飛魄散,那想來也差差不多,說見財起意,黑吃黑,非常不現實。

      就當這貴重物品是金項鍊一類的東西,而當時那個情況,哪怕有人要黑吃黑,也不會等著對方老老實實取下項鍊,身邊都是鋒利的武器,割一下或者扯斷不是更方便嗎?

      但這個脖頸處,卻是沒有別的傷痕。

      渾身健康,此人的死因也是因為被逼入產道,腹腔受到擠壓,氣悶而死。

      側面也可以推斷出兩個點:

      這個脖子上的物件,八成是他自己取下來的。

      他將這個項鍊託付給了別人。

      會是自願去死,然後用脖子上的貴重東西託孤給夥伴們嗎?

      總感覺不太對,還是那個道理,那樣危險的環境下,搞託孤啥煽情的橋段概率太小了。

      除非這個脖子上的項鍊,能是什麼重要的東西,譬如法器,重要程度絕對遠超金銀。

      此人見自己逃脫無望,自己取下了脖子上的東西,連同身上大概率記錄了關鍵信息或是地圖的本子交給了某個夥伴

      所以,這才有了漲腹鬼嬰和我說的,外面有唯一一個『盜墓賊倖存者』。

      我勉強壓下內心的激動,又喝了一口茶水。

      下一瞬,就見胡老大不再沉默,冷笑一聲道:

      「不管是什麼,問問就知道了。」

      

      

      「老六,清場,取香。」

      輕佻男一愣,立馬半躬身打了個手勢,示意目光灼灼的魯父和我離開大營帳。

      魯父顯然也極為好奇,憋著氣問道:

      「什麼東西,我們都不能看?」

      輕佻男嬉皮笑臉道:

      「東北仙家的東西,普通人還是別看為好,不然過上了仙氣,容易得病。」

      「反正現在天色也不早了,今日大伙兒就回營帳好好休息,等明天有了結果,大哥也會說的。」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魯父也不好再說什麼,送我回了一個新搭建的小帳篷,也去休息了。

      可我,哪能是老老實實等著別人有行動,自己還在原地踏步的人!

      我回了小帳篷,立馬關燈合衣躺在行軍床上,表面開始假寐,實則口中默念紙人附魂秘法。

      下一瞬,直接附身在了手指頭粗細的小紙人身上。

      這是我自己的改良版本,原本的紙人有巴掌大小,但被老木匠的木鞋砸中了一次,結合好隱藏自己的目的,我便將紙人一縮再縮。

      其實我是巴不得將紙人剪到半個指甲蓋大小,那就能完美實現『隱身』這個目的。

      但我同時又發現,作為精神的載體,紙人的大小,和使用的時間息息相關。

      一個巴掌大小的紙人,使用的時間約摸在三小時左右。

      越小,時間越是短暫。

      指甲蓋大小的紙人,能維持附魂的時間更是只有十分鐘左右,少得可憐。

      而萬一出去的紙人時間耗盡,或是有了什麼變故,沒能回來,受傷的就是我。

      所以雖然我根據各種情況裁剪了不同大小的紙人,但現在這情況,這一身手指大小的紙人絕對夠用了。

      我深吸一口氣,借著帳篷的縫隙飄了出去。

      許是為了監控我,不讓我跑掉的原因,我帳篷離大營帳很近,紙人不耗費什麼力氣,便牢牢黏在了大營帳的棚頂,我尋了個好角度,借著營帳縫隙中透出的光亮朝里看去——

      屋內還是只有原先的三個人,胡老大,輕佻男,還有刀疤臉。

      地上一具屍骨,桌上一隻狐狸?!

      我瞳孔一縮,立馬更加聚精會神的朝里看去。

      桌上的狐狸棕黃色皮毛,四肢纖長,溜光水滑,靈氣到竟讓人感覺有些不真實。

      它的體型很大,僅是蹲立在桌上,便有半人高,而更惹眼的

      則是這隻白狐,身後不停揮舞的五條尾巴。

      沒錯,我沒看錯,足足有五條。

      眾所周知狐狸是魅惑人心的種族,但桌上的白狐卻顯得尤為莊重,蹲立的姿勢一絲不苟,看上去竟然還有幾分的老氣橫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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