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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場王崛起 - 第48章 48男人血性字體大小: A+
     
      第48章 男人血性

      「怎麼了,哈伯德先生。」

      林峰扭頭問道。

      「沒什麼,我只是驚訝你的果斷。」

      戴維收起自己的溫徹斯特M70,從他的眼神知道又要對老闆刮目相看了。

      林峰淡定地笑笑,「要是不果斷,我們倆就要成兩半了,這玩意能用嘴把人拱死。」

      戴維寬慰道:「沒錯BOSS,說實話我以為剛才你會躲進車裡關上窗,我對你的印象還停留在之前。」

      「那天晚上漢斯·格蘭度教會了我一個道理。」

      「是什麼?」

      「男人要有血性。」

      很簡單的道理,但是只有身處其中才能真正明白。

      剛才那隻野豬朝自己奔過來時,林峰知道必須幹掉它而不是躲進車裡期待別人解決。

      縮短成長進程最好的辦法就是直面問題。

      野豬成了林峰的第一個戰利品,然而這玩意的肉不怎麼樣,沒有經過閹割的公野豬有很大的膻味。

      就像戴維說的,營養價值更高味道更好的牛肉在當地很便宜,沒有必要費勁去吃野豬肉,除非鬧饑荒。

      野豬橫躺在地上,嘴跟鼻子鮮血直流,七竅流血大概就是它這個樣子。

      戰利品沒辦法拿回牧場,扔在這裡早晚有肉食動物過來吃掉,空中貌似盤旋著禿鷲,那些食腐鳥已經迫不及待享用美餐了。

      給今天的狩獵之旅開了個好頭,十分鐘時間兩人把皮卡從坑洞裡拉了出來準備繼續。

      這次換成了戴維開車,林峰愛上了開槍射擊的快感,要是發現正在奔跑獵物他打算來次即興奔射。

      戴維把他的M70遞了過來,這是把狙擊步槍,有效射程達到了600米,還安裝著高精度瞄準鏡,對初級槍械使用者林峰來說是個不錯的大玩具。

      跟莫斯伯格完全不同的手感,M70的胡桃木槍托拿在手裡更有質感。

      皮卡的轟鳴聲驚的林中動物大亂,這麼下去別說狩獵,想見個活物都難。

      林峰提議步行前進,免得打草驚蛇。

      於是他倆把車停在了開闊地帶,拿上槍械工具帶著三隻狗徒步探索松杉森林。

      戴維對一坨糞便產生了興趣,叫他過去瞧瞧。

      林峰第一時間想到了貝爾·格里爾斯,心想眼前的老頭該不會要補充蛋白質吧,然後告訴自己是男人都會吃的。

      「BOSS,這是白尾鹿的糞便。」

      戴維淡淡地說了句,林峰反問伱怎麼知道的。

      「我常年跟野生動物打交道,識別它們的糞便是一種很實用的技能。」

      「正常情況下野豬拉的像牛角麵包,黑熊拉的像松仁巧克力派,駝鹿的是大號咖啡豆,郊狼的要看它們消化的怎麼樣,有的時候……」

      林峰馬上打斷了他,要不然以後無法直視麵包糕點了。

      戴維判斷這隻白尾鹿還沒有走遠,因為糞便很潮濕,應該剛拉下來沒多久,也許就在附近進食。

      林峰叫來韋恩,讓他聞了聞咖啡豆,看看能不能提供些線索。

      「你訓練過它?」戴維問道。

      林峰搖搖頭,「沒有,看看有沒有奇蹟。」

      他說的奇蹟指的是長期呆在小世界,會不會培養出獵犬天賦。

      韋恩聞完咖啡豆後沒有太大反應,倒是對著灌木叢開始來會嗅。

      德牧兄弟跟在韋恩後面,三隻狗看上去還挺像那麼回事。

      林峰和戴維拿著槍跟在後頭,差不多走出七八百米韋恩停了下來,對著一個方向低吼。

      林峰感覺獵物就在周圍,戴維也警惕地打量四周。

      終於,發現了一隻正在吃樹葉的白尾公鹿。

      按照蒙州法律,為了鹿群種族延續,雌鹿都是不允許被獵捕的。

      戴維示意狗子們安靜,然後小聲問林峰要不要來一槍。

      今天狀態不錯,林峰點點頭接過M70,抬高槍口慢慢瞄準。

      那傢伙絲毫不知道已經被獵人盯上,仍在悠閒啃著樹葉。

      兩隻狗很懂事地保持安靜,蹲在一旁大氣不喘。

      林峰從來沒用過這種槍,在戴維的手勢比劃下完成了子彈上膛。

      瞄準鏡視野里除了正中心的十字線和三角形外,左下角還存在一條帶數字的弧線。

      他並不清楚這些符號的確切用處,只是抱著試一把的心態準備射擊。

      由於鹿正蜷縮著身子低頭吃草,開槍擊中的把握並不大。

      這時候戴維朝他使了個眼色,幾秒鐘後吹了聲口哨。

      聽到動靜,白尾鹿下意識站起來觀察情況。

      就是現在,林峰迅速扣動了扳機。

      一聲沉悶聲響,幾乎同一時間白尾鹿被擊中倒地!

      還不等林峰慶祝,它又站了起來掙扎著往外跑。

      從白尾鹿逃跑姿勢看肯定被擊中了,但是沒打到要害。

      「韋恩!」

      林峰迴頭對三隻狗揮手,韋恩心領神會了帶著德牧兄弟嚎叫著沖了出去。

      場面有點小震撼,搞得林峰熱血沸騰。

      「幹得不錯,但是還差一點。」戴維笑笑道。

      兩人帶上背包也追了上去,但是速度肯定不如狗快。

      那三個傢伙很快看不見身影,只能聽到前面的嚎叫聲。

      「BOSS,往這邊走。」

      戴維很有經驗,他知道怎麼快速追趕上去。

      林峰跟在身後,手裡仍然端著M70步槍,這玩意手感很可以,而且剛才的射擊精度也不錯。

      跑了十多分鐘,終於在一處溪流邊找到了三隻狗跟奄奄一息的白尾鹿。

      韋恩死死咬住它的脖子,德牧兄弟壓著身子。

      白尾鹿還在抽搐,但幾乎沒什麼氣息了。

      「結束你的痛苦。」

      說著林峰朝白尾鹿的頭扣動了扳機補上一槍。

      這是個大收穫,鹿肉要比野豬肉好吃的多。

      戴維上來往鹿嘴裡塞了一把草,解釋說預示著它下輩子有東西可吃。

      還挺迷信。

      看來今天能實現鹿肉自由了,要不是因為車子沒在身旁,他們本可以繼續狩獵的,現在只能背上獵物返程。

      林峰拿出刀切下了一條鹿後腿扔給三隻狗子,算是獎賞。

      狗子們歡快地啃了起來,生活在牧區的狗沒有不吃生肉的,這裡沒有寵物狗。

      戴維二話不說抓住鹿的兩條前腿把它背在了身上,樣子比較滑稽,他看上去更像個動物保護者正要拯救一隻受傷的鹿。

      「你知道白尾鹿最美味的是哪裡。」他問道。

      林峰想了想,「鹿腿?」

      「不,是鹿心,用腹部的網油包裹起來放在火上烤熟,非常美味。」

      聽上去還不錯。

      「膘肥體壯,差不多120斤,能吃上一陣子。」

      戴維老當益壯,一百多斤的白尾鹿背在身上一點沒問題。

      林峰拿上槍械和工具包,叫上狗子們準備找車回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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