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習兩星期的作家,終於打算出道。
研究了商國的當代史,作家得出兩個字的結論,稀碎。
十七代,三十四位王,二十位非順位繼承,兄弟相攻,相互放逐。
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輪番走到台前。
這六族掌握著商的國家命脈,從立法、司法、外交、軍事和任免上全面攫取王權。
在位的帝乙依靠軍隊強有力的壓制著六大家族,憑藉殘暴的奴隸鎮壓戰爭,在六大家族面前確立赫赫的威名。
不過明顯的是,子羨(帝乙的名)坐在了裝填炸藥的王座上。
為了轉移矛盾,子羨對岐山周人,進行了七次大規模的戰爭,並獲得了五次勝利。
將周人壓制在東山以西,不敢走出西岐。
不過最近的情況有些不妙了起來,周人想要東出,走到沖積扇上,為降臨的亂紀元做準備,為此還僭越稱了王。
只是朝歌方向出了一點小問題,商人高舉免戰牌。
子羨去長勺請他的叔父,長勺侯進朝歌主持大局,隨駕的條公之子子御把長勺侯的一個美妾給辦了。
這也沒什麼,大不了花錢嘛。
只是子御私通的時候被長勺世子發現了,驚惶的子御隨手抄個長戈,啄死了長勺世子。
驚恐的子御棄了王駕逃回朝歌,氣急敗壞的長勺侯要求子御償命。
這下商王有些難辦了,條公是商王子羨的老丈人,子御就是他小舅子。
夸!
作家將手裡竹卷直接丟到了桌上,發出一聲冷笑,貴圈真亂。
「先生,祭司來了。」武士躬身退了出去。
子微一捲簾幕,走了進來。
「近來你頗為喜歡這典藏室。」子微皮笑肉不笑地抓起一卷竹簡,輕輕地發到了架子上。
子微去了一趟丘城,很不順利,回來也沒怎麼理作家。
「我聽說,君子想要那個位置。」作家斜躺在竹榻上。
「你說要見我就是為了這個?」
眯眼,逼視。
「嗯。」
作家輕輕地點了一個頭。
「我憑什麼相信你?」子微回答得很冷淡。
「呵。」
「你笑什麼?」
子微想要稱王,簡直就是小刀割屁股,給人開眼。
「除了我,你還有人可以用嗎?」
子微眼神一凌,旋即又恢復了常色。
「先生有何計策教我?」語氣軟了下來。
恭恭敬敬地坐到了坐榻對面,垂拱著手。
「君子自料勇悍仁強(強)孰與王?」
君子是對貴族的一般統稱,按例來說他是上代商王的兒子是可以成為王子的。
子微默然,然後緩緩說道,「不若遠矣。」
帝乙的勇武,內可以威震六族,外可壓制周人,在戰場上喑惡叱吒,千人皆廢。
子微呢?祭司一個,唯一拿得出手的戰績是殺死了上一個祭司。
仁什麼的,兩人都沒啥好說的,殘暴都遺傳了暴君基因。
「君子以為廣姻親,友邦鄰,則何如?」
子微奔逃西鄙毀家紓難,姻親這一條根本就沾不上邊。
至於外交資源上,他哪裡會是帝乙的對手,帝乙靠軍隊打出來的國際地位比任何嘴皮子都牢靠。
「固不如也。」
作家微微一笑。
「君子有沒有想過,如果帝乙死了,誰才是最可能上位的人?」
最有可能。
帝乙的兩個哥哥都成過王,他們的子嗣也都有資格,這裡就包括了子微。
但是按照傳統,最有資格的還是他的嫡長子子受。
「子受。」
「然後呢?」
「我。」子微的眼睛一亮。
作家的手輕輕抬了起來,示意他稍安勿躁。然後將手裡的竹簡,輕輕地推到了子微的面前。
「先生的意思是」
「君子有沒有那個實力,除掉奸王?」
子微猥瑣地笑了,「有。」
奸王這個名詞很好,非常合適子羨。
「把握有幾成?」
「十成!」
作家一驚,怪不得有當王的野心。
要說子微一點腦子也沒有,那自然不太可能。
從他毀家紓難這件事的果決程度上來看,他絕對有點實力。
「殺死子羨,再殺死子受,」作家面帶玩味地看著子微。
作家懷疑他的能力,要是有著水準,還不直接造反,苟在廟門做什麼?
「我於朝歌宮中有寺人,另有甲士兩百。」
子微也不怕告訴作家,反正也跑不掉。
兩百甲士,確實不算是小數目了。
春秋前期一個小霸衛莊公的國家力量也就500乘,相當於1000武士。(車三人一組)
要是這兩百人用得好,打出奇效也未嘗不可。
只不過對於王來說,還是太少了一些。
「現在條與長勺有嫌隙,君子若殺了帝乙」
作家點了點點桌面,意思不言而喻了。
子微的臉上充滿了猥瑣的笑容,「那我」
如果帝乙死在了長勺的土地上,子受即位,立馬就會對長勺氏開戰。
作為外公的條氏,也勢必支持子受。
六族中長勺又和尾勺氏是同宗,兩家同氣連枝,必然舉兵。
可以想像的是三家混戰,整個朝歌都會亂掉。
等三方火併之後,再找個機會搞死子受。
作為子姓最近大宗的子微,自然從法理上有即位為王的可能性。
「六大家族呢?」子微興奮之後望著作家期待地問道。
作家微微一笑,「到時候沒了宗室,誰跟你搶呢?」
殺光所有的繼承人,那麼就成了唯一的繼承人,這就沒什麼可以爭議的了。
「可行。」子微點了點頭。
當然可行。
「那麼你需要什麼呢?」斜著看了一眼作家。
「雖然我想要自由,但是你似乎不會輕易給出這個條件。」
「是的。」
藍血人很少,他們憑藉悠久的壽命,積累起來的智慧非常恐怖,加上他們掌握的技術將左右一個國家。
「你可以換一種獎勵。」
獎勵,作家想了想,還真的沒有什麼值得的。
「把小黎賜給我~」
「她是你的了!」起身,子微一捲簾幕出了迴廊。
心情不錯。
望著晃蕩的簾幕,作家微微失神。
不自覺地翹起了嘴角,子微祝你成功~
有些時候幫人,就是在害人。
「刺客來囉,刺客來囉~」
小黎捧著瓦罐,從外面興沖沖地跑了進來,「冰!」
刺客這個名字還是作家教她的,小黎第一次聽到非常詫異,作家一本正經地說,這是他的家鄉別稱。也沒想到,小黎就給用上了。
連續兩個星期小黎制了許多冰,多數用棉包了放鋪了茅草的車裡,運到丘城賣了不少錢。那錢給小黎添了一身的華服。
小姑娘換了玄色的襦裙,廣袖一身,看起來也有了幾分婷婷玉立。
不過千萬不要以為,小黎是什麼蘿莉,對於藍星人來說他就是老祖宗也不為過。
誰能想到,這樣的丫頭已經170多歲了。
紅血人也能活這麼久,絕了。
不過小黎堅持認為作家更老有兩三千歲,因為作家見過一個神「普羅米修斯」。
「作家,這些用來吃,」小黎將一些蜂蜜倒在了冰上。
作家看得也是一陣心悸,小聲問道,「你去」
左右看看,見沒人,低聲呵斥道,「你不想活了嗎??」
這蜂蜜本沒什麼,可這蜜蠟就不是一般的東西,青銅冶煉就需要這東西。
蜜蠟的收集,非同尋常的效率低,算得上是青銅冶煉的短板資源。
大家都知道的是,青銅是武器的主要材質。
要在這個時候修一個大鼎,是要傳檄四海來觀鼎的。
一個大鼎的冶煉,彰顯的是一個國家的軍工水準,起到震懾諸侯的作用。
這蜜蠟算得上是戰略資源。
小黎卻搞了一罐蜂蜜,豈不是
「沒事,」小黎吸吮著手指,淡淡地說道,「是祭司應允的,不會出事的。」
太闊怕了,一口蜂蜜上斷頭台,不太值。
「你不是說就吃冰,太寡淡了些嗎?我就尋思著,給你加點蜜」
黃燦燦的結晶,細細密密地在冰渣上,很多也很好看。
湯匙輕輕挑起一塊,送入口中,冰冰涼涼也很甜。
「怎麼樣?」
「都是錢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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