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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獵戶的小夫郎 - 第27章字體大小: A+
     
    第52章 承認喜歡他!

      李瑾摀住唇,倒吸一口氣,大眼迅速蒙上一層水霧,“疼。”

      雲烈根本沒捨得使勁,只是恨恨啃了一下,並非狠狠。見瑾哥兒神情不似作假,他頓時心疼了,以為自己太沒輕重,連忙垂眸去檢查看他的唇。

      李瑾摀住不給他看。

      雲烈自責不已,“給我看看,嗯?”

      李瑾本來只是想嚇唬他一下,讓他長個記性,聽到他磁性的嗯?小心臟不受控制地顫了顫,只覺得整顆心都麻了,又犯規!

      李瑾不爽地鬆開手,真搞不懂自己怎麼這麼容易就被他蠱惑了!他明明是直男不是嗎?怎麼能說彎就彎?簡直不科學!

      鬆開手後,紅潤的唇上,連個牙齒印都沒有,更別提血痕。

      雲烈:“……”

      他眼眸深沉,眼看著又要撲過來,李瑾眼疾手快地伸出手,將他的腦袋使勁往後推,“你啃上癮了是不是?再胡來哭給你看。”

      雲烈好笑地搖頭,伸手將瑾哥兒摟到了懷裡,“承認吧,你也喜歡我。”

      李瑾不甘心地掙扎了一下,奈何他摟的緊緊的,完全掙不開,李瑾用腦袋撞了一下他,“誰喜歡你?”

      真是笑話,多少美女等著他喜歡,他都提不起興趣,會閒得無聊喜歡一個男人?

      雲烈深深看了他一眼,眼神幾乎帶電,他的五官本來就極為硬朗,多了一道傷疤後,又添了不少男子氣概。

      李瑾的心臟不受控制地開始狂跳,在壞掉的路上越走越遠。

      雲烈眼眸深沉,那雙眼睛好像帶著某種魔力,能看到人眼底深處,他伸出手摸了摸李瑾的臉頰,沉聲道:“你究竟在怕什麼?承認喜歡我就這麼難?”

      聲音磁性到就像引人墮落的魔鬼。

      李瑾呼吸一窒,忍不住別開了視線,就算喜歡又能怎麼樣?多少相互喜歡的沒有在一起呢,反正他不要生孩子!

      見瑾哥兒態度有些軟化。

      雲烈呼吸輕緩不少,他湊過去輕輕吻了一下瑾哥兒的眼睛,帶著一種蠱惑人心的力量,說道:“試著接受我一下,嗯?如果你不喜歡,我們隨時可以分開。”

      李瑾腦袋有些暈。

      雲烈伸手托住他的下巴,低頭吻上了他的唇。

      他的動作極為溫柔,先是輕輕啄了一下,又輕輕湊了上去。雲烈的唇十分柔軟,李瑾只覺得心底像被小羽毛刮了一下又一下,躁動的厲害。

      完全捨不得拒絶。

      不不不,李瑾你是要娶妻的人!

      娶妻有什麼好的,還要養家餬口多累。

      那你也不能墮落到給人生孩子!

      大不了不生!難道雲烈還非要孩子不成?

      他心中像有兩個小人在打架,其實照他以前的性子,喜歡就喜歡了,身為男人有什麼不能承認的?他最討厭的就是磨磨唧唧的性子,然而一想到在這裡喜歡就意味著嫁人,生包子,他渾身的雞皮疙瘩就冒了起來。

      完全控制不住!

      見他不專心,雲烈輕咬了他一下。

      李瑾猛地打了個激靈,突然間清醒了過來,自己一個人煩惱簡直不符合他的行事作風,他乾脆將問題拋給了雲烈,說出這句話時,莫名尷尬萬分,“我不想生孩子。”

      雲烈微微一愣,反應過來後,心底湧上一絲狂喜,他猛地伸手將瑾哥兒摟到了懷裡,力氣大的幾乎勒斷他的腰。

      感受到他的激動,李瑾忍不住嘟囔了一句,“我還沒說在一起呢。”

      話雖這麼說,他心底卻莫名有些高興。

      以為瑾哥兒是因為怕疼才不想生孩子,雲烈眼底溢出一絲笑意,“可以不生。”

      “那也要考察你一段時間才行。”李瑾笑的狡黠,伸手推開了雲烈,心情突然明媚了起來,“你今天上山了?”

      雲烈點頭。

      “我想吃烤羊腿。”

      雲烈已經抓了一隻山羊,本來就準備給他烤。

      “家裡有羊腿。”

      李瑾眼睛頓時一亮,“走走走,快回去。”

      雲烈失笑搖頭,對他來說,今天絶對是最有意義的一天,瑾哥兒終於承認了喜歡他,就算讓他去天上摘月亮他都毫不猶豫地點頭,更何況只是烤羊腿。

      雲烈的目光在瑾哥兒唇上停留了一瞬間,淡淡移開了視線。

      來日方長。

      兩人一起回到牛車旁時,聶之恆已經等了半天,“終於捨得回來了?”

      兩人的神情一個賽一個淡定。

      聶之恆瞥了雲烈一眼,悠悠道:“我說,怎麼會有人心甘情願呆在破茅草屋裡一呆就是兩年,還完全沒有離開的意思,敢情是被人拴住了。”

      雲烈神情如常,任他打趣。

      連瑾哥兒都沒有太大反應,笑盈盈的,好像不是為了他。

      聶之恆嘖了一聲,覺得有些沒意思。

      回去時是雲烈趕的牛車,李瑾跟聶之恆坐在牛車前面,車上還拉著一張床。

      卓文清一直在不遠處站著,見雲烈心甘情願地當起了車伕,眼眸十分複雜。

      說起來,卓文清也是個可憐人,他十幾歲時差點死在烈馬下,雲烈當時剛戰勝歸來,碰巧遇到就順手救了他,當時他剛打了勝仗,氣勢凌然,整個人宛若戰神在世。卓文清不受控制地對他產生了情愫。為了他還追上了戰場,奈何落花有意流水無情,雲烈自始至終都對他極為冷淡。

      卓文清真的很不甘心,他究竟哪裡比不上李瑾?一個摔壞腦袋傻了十年的呆兒,憑什麼能得到雲烈的喜歡?

      嫉妒像毒蛇,啃噬著他的心。

      ——

      因為拉了一張床,李瑾讓雲烈直接將牛車趕到了雲烈家。

      路上還遇到了張大娘,看到他們拉了一張床,張大娘沖瑾哥兒笑道:“家裡又添新物件了?”

      李瑾笑著解釋了一句。

      回到家後,雲烈將羊肉拿出來處理了一下,知道瑾哥兒愛吃羊腿,他直接將四個羊腿全砍了下來。

      聶之恆也吃過他烤的羊肉。

      前兩年雲老爺子七十歲生辰時,雲烈曾動手烤過一次,聶之恆硬是搶走一塊,見雲烈又要烤羊肉,他眼睛猛地一亮,沖瑾哥兒眨了眨眼,“托你的福,我也有口福了。”

      雲烈瞥他一眼,“想吃自己動手烤。”

      聶之恆嘖了一聲,哼道:“就不怕我掀你老底?”

      雲烈警告地瞥了他一眼。

      兩人的眼神噼裡啪啦對視了兩秒鐘,達成了默契。

      “什麼老底?快說來聽聽。”李瑾眼睛一亮,湊到了他們身邊。

      越相處,聶之恆越覺得他十分爽朗,身上那股子勁兒,別說小哥兒,就連漢子身上也少見,難怪雲烈能對他另眼相看。

      想到自己至今還是孤家寡人,聶之恆心底頗不是滋味,就吐槽起來,“他三歲時特別喜歡一匹小馬,每天都寸步不離地跟著,還說要娶小馬當媳婦。”

      李瑾笑的肚子疼,“娶小馬當媳婦?哈哈哈,那頭小馬去哪兒了?”

      “大概他五歲時,白馬也就長大了,跟一匹黑馬生了一匹小黑馬,他就沒了媳婦。”

      雲烈:“……”

      瑾哥兒笑的肚子疼,“還有呢?”

      聶之恆不遺餘力的抹黑他,“你別看他現在威風,其實他小時候可憐的很。他剛出生的時候經常生病,大師掐指一算,說他這輩子就是當和尚的命,只有呆在寺廟裡,才能逢凶化吉,他爺爺捨不得,不願意送他走,奈何他總是三天兩頭地生病,最後實在沒辦法,就將他送到了寺廟去養,還給他剃了頭髮,他五歲之前就是個小和尚。一點頭髮都沒有,腦袋圓溜溜的,我每次去了寺廟吃雞蛋時都忍不住在他腦袋碰一碰。”

      “在寺廟裡他也不是個招人喜歡的,大師說他戾氣太重,身邊的小和尚也怕他,為了趕他走,經常合起伙欺負他,不過他也不是個好欺負的,惹了不少事。最後連廟裡的和尚都不想要他。”

      聽到最後,李瑾莫名覺得心疼。忍不住看了雲烈一眼,雲烈神色如常。

      “別聽他胡說。”

      見瑾哥兒神情有些不對勁,聶之恆拍桌狂笑,“你全信了?”

      李瑾:“……”

      好幾天沒吃烤羊肉了,李瑾吃的心滿意足,走的時候還給姐姐和兩個孩子帶回去一個。

      看到烤肉李琬神情有些微妙。

    第53章 提前買婚房!

      李瑾笑眯眯地招呼著,“快過來吃烤肉,姐,你們要趁熱吃,這是雲烈親手烤的,味道特別棒。”李瑾並不知道他說這句話時神情有多驕傲,活似這羊腿是他親手烤的。

      李琬更加心塞了,瞥了他一眼,“你吃過了?”

      李瑾理所當然地點頭,“吃了。”

      跟誰一起吃的,在哪兒吃的,李琬連問都不想問了,嘴上說著想娶妻,逮著機會就往雲烈那裡跑,她現在只想呵呵呵。

      妍姐兒聞到香味抱著小雞走了過來,“哇,有烤肉。”小丫頭眼睛亮晶晶的,吸了吸鼻子,臉上的神情十分陶醉。

      李瑾彈了一下她的小腦袋,“放下小雞,快去洗手吧,涼了就不好吃了。”

      妍姐兒點頭,“哥哥還在院子裡。”

      哪怕是再喜歡吃的東西,也不見辰哥兒著急,小傢伙始終安安靜靜的,明明人小,卻把自己打理的很好,阿黃也被他照顧的很好。

      李瑾將牛車趕回來後,他將剛割好的草拿了出來,耐心地給阿黃喂食。

      見舅舅又喊了一聲,他才將手裡的草放到盆裡,不慌不忙走了過去。最近伙食好,小傢伙臉上終於有了點肉,面色也紅潤了起來,他眼睛漆黑,眼睫毛同樣很長,襯著那張白淨的小臉,萌的人心都化了。

      李瑾忍不住想要伸手揪揪他的眼睫毛,揪到手裡後才發現自己將雲烈的壞毛病學了個徹底。

      辰哥兒忍不住抬頭看了他一眼,黑黝黝的大眼十分迷茫。

      李瑾瞬間有些心虛,胡亂解釋了一句,“沾了一個小草葉。”

      眼睫毛上沾了草葉辰哥兒會發現不了?李琬好笑地搖頭,“行了,快過來吃吧。”

      小狐狸緊跟著辰哥兒,他走它也走,他停它也停。辰哥兒在板凳上坐下來後,它就抬起小爪子去抓他的鞋,抓完見辰哥兒沒反應又去扒拉他的褲腿,急的團團轉。

      辰哥兒伸手將它抱了起來,小狐狸才安分下來,見辰哥兒沒有餵牠的意思,小狐狸伸著小爪子不停地扒拉他的衣服,被香味急的嗷嗷叫。

      它才不過一個多月大,腸胃弱的很,自然不能給它吃。

      辰哥兒撕下一小點,讓它舔了舔上面的味道,小狐狸烏黑的雙眼亮晶晶的,舔過羊肉又去舔辰哥兒的手掌,舔的辰哥兒癢癢的。

      見辰哥兒臉上露出一絲笑意,小狐狸舔的更歡了。

      ——

      家裡又多了不少山梅,晚上又熬了兩鍋,李瑾才休息。

      山梅有些多,單靠姐姐跟梅枝姐也忙不過來,李瑾覺得必須請點幫手才行,男人侍弄莊稼,摘山梅,女人恰好可以清洗,再挑幾個可靠的,讓她們幫著熬製,到時姐姐跟梅枝姐也能輕鬆些。

      看來得抓緊蓋新房,到時再弄個作坊出來,專門用來熬果醬。

      想到蓋新房的事,李瑾覺得最好還是買個宅子,第二天吃過朝食,李瑾直接去了裡正家。

      李瑾過去時,友堂叔不在家,友堂叔的媳婦秦桂蘭正在晾衣服,看到瑾哥兒,她連忙招呼著他進屋,“瑾哥兒過來啦?快坐下。”

      說著便要給他倒水喝。

      李瑾笑著攔了一下,“嬸子不用麻煩,我要口渴肯定開口問你要,友堂叔不在嗎?”

      桂蘭嬸子:“剛剛還在,一轉眼不知道跑哪兒去了,我幫你找找去,瑾哥兒先在屋裡坐會兒。”

      “爺爺去春山叔家裡了,我去他喊回來。”一個小十多歲的漢子從灶房跑了出來,嘴角還沾著一塊可疑的痕跡。

      桂蘭嬸子看到後,哭笑不得道:“天天餓的翻吃的,真是半大的孩子吃窮老子,再多來幾個這麼大的,真養不活。”

      友堂叔恰好回來了,一進院子就聽到了這話,“日子總歸是越來越好了,瑾哥兒別站起來,快坐下,有什麼事咱們坐下說。”

      桂蘭嬸子識趣地走了出去。

      李瑾開門見山道:“叔,我這次是有事想要麻煩您。”

      “什麼麻煩不麻煩的,瑾哥兒儘管說。”

      李瑾笑了笑,也沒再客氣,“叔,不知道咱們村還有閒置的宅子沒?我想買一個,有的話,希望您能幫我牽牽線。”

      李瑾已經看好了,竹溪村最南邊靠近山腳的地方,恰好有一個宅子長期空置著,這個宅子是張二根一個堂叔的房子。

      他堂叔膝下無子,人沒了後,就將房子留給了張二根。張二根在村子裡有住的地方,也不想搬過去,據說一直想將它賣掉。但是村裡有閒錢的人家少,誰也不會無緣無故在有房子的情況下再去買一個,這就空置了下來。

      宅子附近有不少空地,若是能一起買下來,蓋房、建廠面積足夠了。

      李瑾對這片地喜歡的很,依山傍水簡直再好不過。

      友堂叔嘆息一聲,“原本還真有一個,村南方那個宅子一直空置著,瑾哥兒若早來一步就好了。”

      李瑾心中一咯噔。

      友堂叔:“烈小子前天剛來找了我,那處宅子已經被他買走了。”

      李瑾愣了愣,他突然買宅子做什麼?

      李瑾百思不得其解,轉身又去了雲烈家。

      ——

      雲烈剛往鍋裡灑上幾把米,家裡只有兩個漢子,也沒有按點吃飯的概念,餓了才知道做。

      聶之恆正餓的有氣無力,偏偏又不會做,圍著灶台不停地催他,“你速度快點,只煮米怎麼行?再弄點菜。”

      聶之恆在灶房翻了翻,發現家裡除了雞蛋、稻米、鹽巴,竟然什麼都沒有,頓時一副天塌下來的表情,“家裡沒有菜嗎?別告訴我你只喝稀飯!”

      家裡還真沒有菜,雲烈只會烤肉、熬稀飯,平日裡再煮個雞蛋,隨便吃點能果腹就行,很少特意去買菜。行軍打仗時,餓狠了連樹葉都吃,他對食物的要求並不高,吃的飽就行。

      聶之恆卻不是個喜歡遷就的人,他用一種看怪物的目光看著雲烈,“你別告訴我這兩年都是這麼過來的?”

      雲烈目光頓了一下,本來不覺得有什麼,想到瑾哥兒端給他的排骨湯,還有辣子雞丁,突然覺得自己的生活過得一塌糊塗,沒媳婦連頓像樣的飯菜都吃不好。

      不過,就算成了親,也不能讓瑾哥兒給他做飯吃。

      雲烈腦海裡突然閃現出瑾哥兒那雙乾淨修長、又骨節分明的手,那雙手因為沒做過農活柔軟的很,不像自己的滿是繭子。他又不喜歡家裡有僕人,看來得趁成親前學著多做幾樣菜才行。

      正琢磨著,門被敲響了,門外緊跟著傳來瑾哥兒的聲音,“我自己進來啦。”

      雲烈應了一聲,從灶房走了出來。

      李瑾驚訝不已,“你們還沒吃飯?這都幾點了?”

      雲烈摸了摸鼻尖,“還不餓。”

      聶之恆虛弱無力地跟李瑾打了聲招呼,“瑾哥兒來了,我就不招待你了,你們隨意。”他一貫的自來熟,瑾哥兒瑾哥兒喊的好不親熱。

      他餓慘了,只好自己動手去燒火,也沒注意到因為他喊了句瑾哥兒,雲烈的眉頭皺了一下。因為從來沒做過這些,聶之恆顯得笨手笨腳的,折騰半天也沒點著。

      李瑾失笑搖頭,拍了一下雲烈的肩膀,“你倒是過去幫個忙。”

      雲烈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他身上,聞言淡淡道:“不用理他。”

      “我都不指望他來幫我,我這個表弟最是沒良心。”他光明正大地抱怨著,連最起碼的掩飾都沒了。

      李瑾忍不住打趣,“表弟?你不是姓雲嗎?”

      聶之恆裝糊塗。

      雲烈不願意瑾哥兒跟別人親近,伸手將瑾哥兒拉到了堂屋,李瑾看了一眼被他拉住的手,勾了勾唇,隨他去了。

      這是瑾哥兒第一次正兒八經地來到他堂屋,忍不住四處打量了一下,堂屋只有一個桌子,兩把椅子,真真是家徒四壁。

      雲烈伸手給他倒了一杯水。

      李瑾眼底的笑十分狡黠,“跟我還客氣?杯子倒是不錯。”

      農家招待客人都是用大碗,根本沒人捨得買杯子,桌上這套杯子,一共有四個,通體光素無紋,光潔柔和,正是白玉杯,造型極為精巧,遠遠看著十分漂亮。

      雲烈眼眸深沉,“你送的。”

      李瑾仔細看了一眼,突然想起來了,小時候他就覺得這杯子漂亮,從太奶奶那兒貪了下來,後來轉身就送給了雲烈,“這麼多年了,你還留著?”

      李瑾望著白玉杯,有些鬱悶,怎麼自己喜歡的東西都跑到了他手裡?連小老虎都送了出去,小時候,雲烈究竟給他灌了什麼迷魂藥?

      雲烈眼底泛起一絲笑意,伸手揉了揉瑾哥兒的腦袋,“這下肯承認小時候去過普光寺了?”

      竟然把這茬給忘了!

      李瑾無辜臉,不動聲色地轉移了話題,“我來是有事找你,你怎麼突然把南邊那個宅子給買下了?”

      雲烈愣了一下,眼眸沉的有些深。

      想到他跟瑾哥兒的關係已經非比尋常,他心底又是一陣火熱,他抓住瑾哥兒的手忍不住湊到唇上啄了一下,眼眸深邃,言簡意賅道:“咱們成親用。”

      自從意識到對瑾哥兒的感情,他就想到了買宅子的事,上次帶瑾哥兒去別莊時,發現瑾哥兒很喜歡那裡的環境,雲烈就打算在竹溪村也建造一個類似的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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