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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男人操作指南 - 第97章字體大小: A+
     
    第97章 刑偵裡的高嶺之花(1)

      這話一出, 不光是震驚了其他的圍觀同事,就連告白的當事人水薇都呆住了。

      手拿玫瑰花的林時恒仿佛沒看到在場所有人那臉上震驚的神色, 直接將這一支玫瑰花放在了衣服左上側口袋裡插好。

      這種將玫瑰花放在上衣口袋的畫面在場人都只在電視劇裡看過,還都是上個世紀的電視劇,現在誰要是這麼幹,那肯定是要被嘲笑一句像個二傻。

      可落在林時恒身上,除了積威深重沒人敢嘲笑之外,紅色的玫瑰花和白色的襯衣怎麼看怎麼協調, 當然,協調的最大可能還是因為那張好看的臉。

      高嶺之花林時恒, 這綽號可不是開玩笑的。

      一個男人能被說成是花, 想想看就知道長的得有多好看了。

      眼睜睜看著林時恒就這麼接了玫瑰花,其他人又面面相覷著不知道該說什麼, 坐在他身邊的年輕人左看看右看看, 努力的在臉上擠出了一張笑臉來。

      「今天可真是個好日子,剛破了大案子, 林隊就脫單了,恭喜恭喜啊!」

      他這麼一說,其他呆愣的同事也都反應了過來,連忙都開始恭喜:「恭喜林隊,來,敬您一杯, 今天咱們不醉不歸啊!」

      說完這話, 他倒酒的手還沒伸出去, 就被身邊坐著的人拉了回來:「說什麼呢你,林隊從不喝酒你忘了。」

      那人立刻聽話的把手縮了回去,衝著林時恒尷尬笑笑:「對不住對不住,我這人平時就沒個記性,來,咱們大家碰個杯,恭喜林隊脫單。」

      「嗯。」

      林時恒舉起自己的杯子,伸到半空中了,見周圍人都一臉驚嚇的望著他,擰了擰眉,淡聲道:「怎麼了?」

      「沒沒沒!沒怎麼!」

      坐在他身邊的這位連忙哈哈一笑掩飾尷尬,「大家快點舉杯啊,都冷著幹什麼,趕緊趕緊的。」

      一群人連忙都熱熱鬧鬧的舉起酒杯,湊在一起乾杯。

      林時恒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裡面的熱水,側身看向一旁傻呆呆還站著的水薇,磁性聲音淡淡:「要坐在我身邊嗎?」

      水薇從震驚中回神,連忙瘋狂擺手:「不用了不用了!」

      「那個,林隊……」

      她糾結的回頭看了看正坐在遠處沙發上看過來的幾個同事,又尷尬看了幾眼坐在林時恒對面,看似是在喝酒聊天,實際上眼神一個接一個往這邊瞟個不停的同事們,白嫩的臉上一片爆紅。

      「我那個,我們剛剛其實是在……」

      「我去洗手間。」

      不等她說完,身穿白襯衫口袋插紅玫瑰的男人已經站了起來,白皙俊逸的臉上沒什麼其他神情,隻淡淡對水薇道:「馬上回來。」

      水薇空白著臉,呆呆點頭。

      一直等到那個修長的身影走過轉角消失在視線中了,剛剛還在安安靜靜裝作正常談話的一群同事也在偷偷看著他的背影,一見人走了,立刻如同上課時老師突然離開一般嗨了起來。

      「什麼情況啊!」

      「我剛才不是在做夢吧,快點給我掐一下!」

      「去去去,掐你自己去!」

      他們在這邊鬧騰,之前坐在林時恒身邊的馮開元一把拍了過去:

      「我說你們這邊瞎扯淡有什麼用,問問當事人啊!」

      「對啊!」

      「阿薇阿薇,來來來!」

      水薇剛剛進局裡三個月,算得上是個徹頭徹尾的新人,卻也和局裡的這幫同事混的差不多半熟,一看到他們一個個雙眼放著八卦的光就連忙做投降狀。

      「別問我啊,我什麼都不知道。」

      她的話是沒人信的,一群大老爺們頓時就嘿嘿湊上去,水薇見情況不妙想遛,卻被馮開元眼疾手快的抓住胳膊上衣服給拉了下來,一屁股坐在了之前林時恒的位置上。

      水薇自己也懵著,眼看著他們擺出一副要逼供的架勢,抽了抽嘴角:「我真不知道啊!」

      「淨扯,你什麼都不知道你跑來跟林隊表白,瞅瞅那玫瑰花,說不是有預謀誰信啊!」

      「不是!」

      水薇覺得自己冤枉死了:「之前不是你們跟我說,每次聚餐局裡都要出個妹子去跟林隊表白嗎?這不是咱們局裡傳統嗎!」

      馮開明一想也是,鬆開了按住水薇胳膊的手,一臉沉思:「但是林隊以前都會乾脆利落拒絕,今年怎麼就答應了呢。」

      水薇也不知道,但為了能夠擺脫自己的嫌疑,她很積極的推測道:「會不會是林隊年年請客請煩了,這次不想請客了?」

      她雖然才來三個月,但職業習慣讓她努力的將局裡大小消息都搜集的差不多,也早就知道局裡有個老傳統。

      要是破了個什麼大案要案的,局裡都會集體聚餐,這個時候,只要派出一個女孩子告白,高嶺之花林時恒必然會拒絕,拒絕完之後,他一定會提出請大家吃飯。

      據說這個傳統形成的一開始,第一次告白的女孩子是真的喜歡林時恒,只是慘遭拒絕不久就調離,而第二次告白的女孩則是摻著試探的心思,被拒絕後也很快自請調離,第三個就純粹是因為前兩位每次表白都會被請客,再加上玩了真心話大冒險,就那麼去了。

      果不其然,被拒絕,附帶請客。

      從那以後,告白請客就成了傳統,這次之所以派水薇來,也是因為局裡一共就仨女生,倆都告白過了,就水薇這麼一個小新人。

      水薇臉皮薄,不太敢去,還是擲骰子輸了才猶猶豫豫跑過來告白,本來以為例行公事說完被拒絕就能撤,結果她剛說完,那位據說是不辦案子的時候都如同一個閃亮冰雕的林時恒居然答應了。

      這完全不符合她的調查結果啊!

      馮開元分析了一下就連連搖頭:「不會不會,他肯定不會為了不想請客把自己搭進去。」

      「更何況這請客說是傳統,實際上就是大家鬧著玩的,林隊每天冷著臉除了辦案基本不吱聲,也就這時候我們敢鬧騰一下他了,之前還有男的告白過呢,也沒見他有什麼反應啊。」

      水薇絞盡腦汁的想著:「可是次次都是林隊請客的話,是不是對他也太不公平了,他雖然是我們頭兒,比較有錢,但也不能每次都讓他請啊。」

      「什麼啊!」

      馮開元哈哈一笑,「你還真把那些傳聞當真了啊,放心吧,這請客的錢是上面特批的,每次我們辦完什麼大案子都有,稍微資歷老點的同事都知道。」

      水薇懵了:「那、那大家說每年都要派出一個同事告白是怎麼回事?」

      「是這樣哈。」

      馮開元也不瞞著,利落解釋道:「一開始呢,是有個女同事趁著聚餐告白,然後林隊拒絕之後她很長一段時間沒緩過來,就你也知道,大家一起辦事,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尷尬,沒過多久她就調走了。」

      「後來第二次又來了個女同事告白,林隊又拒絕了,她也跟前一位一樣,尷尬,也調走了,你想,我們局裡女孩本來就少,這一下走了倆,辦那些只能女人去的工作的時候,那是恨不得把一個女同事當成兩個用。」

      「第三個去的時候,我當時就覺得不對,果然林隊一拒絕那姑娘眼睛裡就有點冒淚花,還好我機警過人,說這是我們局裡傳統,為了忽悠林隊請客才整的,這才讓她下得了台,後來怕她覺得尷尬,她閨蜜在下次聚餐的時候嘻嘻哈哈就去告了次白,然後這就成我們局裡傳統了。」

      知道事情真相的水薇一臉懵逼。

      「難不成那姑娘和她閨蜜就、就是……」

      「想什麼呢!」

      馮開明敲了她一個板栗:「你看周姐和韓姐像是哪個像是喜歡情情愛愛的人!」

      說起這個,他長籲短歎:「那倆姑娘後來還是調走了,不是因為尷尬,是覺得咱們局裡不太適合女孩,真是賠了林隊又折兵啊。」

      聽了科普的水薇打斷他的感歎:「副隊,你先別折兵,這我怎麼辦啊?」

      「額……」

      馮開明詭異的停頓一下,「這個吧,雖然說是咱們傳統,但是林隊他不知道啊,你想想看啊,如果一個男人跑過來跟你告白,你答應了,完了他再轉頭跟你說:誒呀我根本沒看上你,是在鬧著玩,你覺得如果是你,你會怎麼想?」

      水薇:「……我應該想打死他。」

      「對嘛,我也是這麼想的!」

      馮開元一拍手:「要不這樣,一會你就躲我後面,然後如果林隊打你,你就跑,林隊還是挺注重形象的,應該不會在大庭廣眾之下揍你。」

      「而且他這人特別公私分明,也不會在工作上為難你。」

      水薇壓根不信,之前這群人還信誓旦旦她來告白林隊根本不會答應呢!

      她好不容易才考進來,要是真的被穿了小鞋,那才叫冤!

      馮開元一看她這表情就知道她想什麼,聳聳肩:「行吧行吧,一會我幫你說,放心,我肯定跟他說,是我指使你去的,跟你本人沒半毛錢關係!」

      他答應的這麼痛快,倒是讓水薇心裡有點愧疚了:「副隊,您說的話,會不會讓林隊遷怒您啊。」

      「不會!」馮開元拖了個長長的調,「安心,林隊沒這麼小心眼,倒是今天他答應的這麼痛快讓我有點好奇,我看他那神情,那眼神,那動作那話,怎麼看都不像是看上你了啊。」

      「更何況……」

      他摸著下巴上上下下打量著水薇,幾乎要把她看不自在的上一瞬又收回了目光:「你這個子又矮,腿也不長,平胸不說吧,還是個短頭髮,還有你那臉上只是一個酒窩,我覺著他目光還沒這麼差勁。」

      水薇:「……」

      她承認自己身高比起局裡兩個大長腿妹子來說是有點矮,但是腿怎麼就不長了,平胸和短髮怎麼了!還有她這長相,從小都被人誇到大的,那一個酒窩也沒少被說笑起來甜,怎麼就差勁了!

      「阿薇阿薇,別跟副隊一般見識,他啊,隻喜歡大胸長腿蛇精臉的。」

      一旁的同事聽到馮開元對水薇的評價差點沒笑噴了,連忙扯扯水薇,衝著她擠眉弄眼:「直男審美,你懂得。」

      「別叨叨我壞話啊,我跟你們說,我至少還會欣賞女人,林隊可不一樣,在這位眼裡,眾生平等,男女都歸屬同一性別,所以說,他怎麼就答應了呢,這說不通啊!」

      「事有蹊蹺,元芳,你怎麼看?」

      姓原名房,綽號元芳的同事故作深沉的眯起眼,摸了摸下巴上看不到的小胡茬:「我坐著看。」

      一旁的同事跟著一起分析:「我覺得林隊可能真的是看上阿薇了,你想啊,林隊這都二十七了吧,身邊從來沒出現過親密女性,就連母蚊子都沒出現過一隻,身為男人,在黑夜裡當然會覺得孤獨寂寞冷,再看看咱阿薇,長相多好看啊,水靈靈的,笑起來還這麼甜,性格也好,看上不是挺正常的。」

      「去你的!」

      馮開明一腳就踹了過去,「就你小子愛胡說,還林隊身邊連個母蚊子都沒有,你還能分得清蚊子公母!」

      「誒嘿!」這位同事利落閃過,「副隊,這你就不知道了吧,公蚊子不咬人,母蚊子才咬人呢,年年夏天我們一群人被咬得一身大包,就林隊從來沒蚊子咬,這不就是身邊沒母蚊子嗎。」

      一群人在叨逼叨瞎扯淡的時候,林時恒正在洗手間烘手。

      他這次接收記憶幾乎稱得上是秒接,傳來的記憶也都簡單明瞭,畢竟原主的生活十分簡單,工作,家裡,命案現場。

      沒錯,命案現場。

      原主的職業的警/察,準確的說,是不太一般的警/察。

      隸屬中元市,全民中元市刑警大隊第七分局,專查那些普通刑警長時間破不了的案子,或者是那些重案要案。

      現實中有沒有這樣的東西林時恒沒有研究過,但在這部小說中,一開始第七分局只能算得上是一個掛名領工資的地方,專門給一些二代掛職評職稱。

      後來慢慢的因為拿不出什麼業績,開始招收真正有實力的刑警,破獲一些案子後,第七分局漸漸算得上是實至名歸。

      最後演變成了真正的破案部門,雖然在第七分局被上面注意到後那些二代也都低調調走,但當初第七分局在各處的便利也都保留了下來,也成為了這本小說女主水薇的起點。

      按照目前的設定來看,這應該是一本刑偵小說,但作者一開始寫這個,是想一邊查案一邊開車。

      就是那種在床上的開車。

      作者一開始就很嗨皮的表示了,咱們這次來開車呀,大家都準備好吃肉肉叭!

      女主水薇,天賦不錯,人也勤奮,作為一隻小菜鳥辛苦考到了第七分局,然後在她準備兢兢業業開啟自己的職業生涯的時候,她發現自己居然能看到鬼。

      不是那種會說話會喊冤的鬼,而是維持著生前最後模樣的阿飄。

      她是刑警,跟著她的阿飄當然也不是什麼普通阿飄,它們基本都是一些被害死之人,沒有破案,兇手沒找出來獲得懲罰,才會一直跟在水薇身後。

      雖然她們基本上都會維持著生前姿勢,比如說上吊死的,雙手雙腳就會僵硬垂直,不能控制自己動,只能跟隨在水薇身後,每一隻阿飄都不能說話,而且大部分時間都沒有自主意識,只有在找到真凶後,才能夠控制身體使用權,從水薇身邊消失。

      如果換成個膽子大的,習慣了也就好了,雖然睡著睡著覺一睜開眼床邊站著隻阿飄好像挺可怕的,反正它們也不害人啊。

      問題是,水薇一被阿飄跟,身體就會寒冷無比,簡直就像是大冬天的吃了冰棒還在北極冰山裡泡了個冷水澡一樣,冰飛揚,透心涼。

      她第一次被跟,就差點沒被凍死。

      還是撞上了原主,才勉強回了半條命。

      從那以後水薇就發現了,可能是原主身上陽氣重,每次有阿飄的話,她只要和原主保持親密接觸就行,比如說,不小心碰個手,或者胳膊肘挨到了,哪怕是隔著衣服都行。

      雖然不能終身隔斷只能管用幾個小時,好歹把小命苟住了。

      就在讀者以為,水薇要為了活命和原主這朵一看就不好推的高嶺之花嘿咻嘿咻時,水薇苟住了。

      她每天假裝無意的碰碰原主,到了晚上就回家蓋好幾床大棉被開空調無視床邊站著的鬼睡覺。

      讀者:???

      不是啊,說好的作者帶著上高速呢?!

      作者連忙解釋:親,先稍安勿躁哦,女主人設就是這樣噠,從小乖乖巧巧長大,你怎麼好讓她一開始就和不熟悉的上司嘿咻嘿咻呢。

      讀者:不是,咱們這不是開車嗨皮嗎?小肉肉嘛,人設什麼的都不重要啊!

      作者被說服了,於是,她寫了一場意外,原主和水薇開車了。

      倆人都是第一次,就直接定了男女朋友關係。

      然後就在讀者高高興興等著夫妻各種開車時,作者又糾結了,她的人設是原主高嶺之花,高嶺之花怎麼會對開車感興趣呢。

      於是原主不光沒天天開車,還很勤快的跑去出差查案子,留下女主一個人在中元市,開著空調蓋厚被子。

      然後當晚中元市全市停電。

      就是蓋八層被子,也不管用了。

      讀者們興奮,讀者們開心,一個個蒼蠅搓手手等待開車。

      然而本來打算寫男主飛回來開車的作者她又糾結了,原主正在其他市出差查案子,女主又迫在眉睫,難道還能讓高嶺之花飛回來嗎?!

      必須不能飛啊,他什麼都不知道,沒藉口飛回來呀。

      而且之前劇情寫了,其中一個市沒飛機場,想飛也飛不回來啊。

      現在停電劇情已經寫了,連這一晚上絕對不能恢復供電都寫了,總不能強行來電吧。

      作者抓心撓肺。

      作者悔到撞牆。

      作者恨不得穿越回去前一章把停電劇情抹掉。

      在許多讀者嗷嗷嗷叫喊著開車的時候,這位強迫症以及邏輯狂作者成功把自己饒懵圈了。

      第二天,等著開車的讀者們開開心心點開了新章節。

      女主把自己凍死了。

      她打了電話向男友求助,但因為之前作者設定兩個市距離遙遠一個市還沒飛機,原主趕回來正好看到女友凍死現場。

      全文完。

      作者在最後說了幾句這是按照劇情設定和兩人人設計算出來的結局,然後就頂著鍋蓋跑走。

      興致勃勃等待開車的讀者們:???

      用了幾分鐘看完全部劇情的林時恒:……

      他已經完全理解為什麼原主的記憶那麼少了,有這樣一個不靠譜的造物主,能保留三點一線的規律生活已經不錯了。

      更何況,這個世界並沒有自成一界,因為還不等女主成長到能支撐起這個世界讓它獨立成界的時候,她就已經凍死了。

      女主一死,世界崩塌,所有小世界裡的人就跟著一起掛。

      陪葬的人自然也包括了原主。

      原主十分不甘心,他對於女主嚴格意義上來說是沒什麼很深情感的,兩人在一起本來就是因為那場意外,而他匆匆趕回來也只是因為責任。

      作為一個在作者筆下人設鮮明的角色,即使到世界毀滅,他也還在念念不忘。

      正在調查的案子兇手到底是誰!

      到底是誰!

      誰!

      這股強大的願力讓他寧願付出靈魂,也想要找到兇手是誰。

      在簽署協議前,他又想起來自己那凍死的女友,猶豫一下,又加了一條,讓任務者代替自己好好照顧她,無論怎麼說,也是因為他沒將女友的傾訴當真,才會這麼貿貿然離開,害她活活凍死。

      【叮!本世界任務:找出最後一個案子真凶,守護水薇】

      找真凶啊……

      林時恒十分不要臉的看了眼結局。

      果然,作者完全忘記真凶的事了。

      看來,只能等待劇情走到那裡了。

      林時恒望著鏡子裡的自己,收回放在烘乾機下的手,轉身走了出去。

      ***

      「安心,一會林隊出來,我幫你說。」

      馮開明衝著眼中有些忐忑的水薇重重點頭:「放心吧,林隊其實人不冷,就是一心想著查案子,對別的事都不在乎,我幫你說了就沒事了。」

      「那副隊,拜託你了。」

      水薇前半生一直都是念書上學,單身到現在,一想到要憑空多出個男朋友還真有點慌,聽了馮開明的保證心裡稍微安定下來一些。

      「我先回去了,麻煩你了。」

      「行,你去吧,妥妥的。」

      馮開明剛剛衝著水薇比劃了一個ok的手勢,他們身後就猛地爆發一陣玻璃破碎的巨響,下一秒,一個重物砰的摔在了地上。

      剛剛還在三三兩兩坐在一起的客人們被這變故弄的驚嚇的站起來,好奇向著那塊重物看去。

      只見原本光滑乾淨的地面上,正無聲無息靜靜俯趴著一個女人,周圍佈滿了玻璃碎片和水漬。

      還有幾條假魚分佈著躺在地上。

      「是人!是個人!!」

      尖叫聲很快響徹周圍,離這個女人掉下來位置近的客人們趕忙站起來往後躲,無論人愛看熱鬧的天性有多大,在看到這種一看就知道是謀殺的場景時,還是會下意識的遠遠避開。

      原本嘻嘻哈哈湊在一起熱鬧的刑警們瞬間嚴肅起了神色,林時恒恰好從轉角走出來,看到這一幕,眉微微蹙了蹙,快步走上前,低下頭伸出手壓在了女人的脖子上,又皺眉看了看她被綁住的四肢和身體上插的那些碎玻璃片。

      查探完之後,站起來側身衝著已經站起來朝這邊走的下屬們道:「控制住現場,報警叫人過來。」

      「是!」

      他們雖然不常在休息時間遇到這種事,但平時上班的時候隔離圍觀群眾還是挺熟練的,當即就開始四散開來,以這個女人為中心,隔離開了想要膽子大不害怕的群眾。

      馮開明一見林時恒這麼吩咐而不是打120救人,心裡就明白了幾分,拉住也想要去阻止圍觀群眾上前的水薇,「你還沒碰過這種人命案,上次破案又不在,這次跟著一塊學習一下。」

      水薇也不是扭扭捏捏的性子,知道自己剛來就是得抓緊時間跟前輩學習,聽話點了點頭跟著一塊過去。

      馮開明一上前就問道:「死了?」

      「身上插了碎玻璃片沒濺出血,血液已經凝固了。」

      林時恒簡短回答完,抬起頭看向上方,微微擰眉,像是在思索。

      水薇和馮開明也都抬起頭看向上方。

      「奇怪了。」

      馮開明率先開口:「掉下屍體的地方是個大燈,也就是說,之前這具屍體是被藏在燈裡?」

      他們聚會的地方每次都是根據一些點評軟件裡的點評來挑選,這次選擇的是一個類似酒吧的地方,略微有些昏暗的環境,地方寬敞,沙發四散開,有私密空間,也有氣氛,再加上大家聚會就愛喝酒,直接全票通過。

      而進來的時候,他們還感慨過,居然有這麼大的燈懸在上面,讓人看著就聯想到小時候上學時懸在頭頂的風扇,那真是無時無刻不在擔心上著上著課一個風扇哐當一下子掉下來。

      不過比起那旋轉個不停讓人膽寒的風扇,這個大燈就美觀多了,從底下往上看,燈是在水中,透明的水中,還有幾條假魚飄著,光折射下來投罩下方,帶起一些水影,波光粼粼,好看又有感覺。

      好看是好看,就是水影看的時間長了頭暈,也許老闆也考慮到了這一點,因此這個大燈下並沒有安排座位,而是空出了一塊地方來,配合著裝修看著也別有韻味。

      而如今看著屍體,被打電話叫過來的老闆臉色也別有韻味了。

      無論之前他這裡生意多麼紅火多麼有口碑,死了人也一定會趕走一多半的客流量。

      等到法醫趕來,現場取證完畢,將屍體反過來露出臉抬起時,老闆的臉色已經不是別有韻味,而是滿臉震驚恐懼了。

      水薇注意到他神色中震驚比恐懼還要多出一些,這模樣倒不挺像是看到認識人的,她開口問道:「您認識她?」

      老闆幹幹扯了扯嘴角,「認識,是我們店裡的服務員,叫鄒茗芳,真沒想到,居然、居然是她……」

      水薇總覺得他說出這句話時的態度太複雜,看了好幾眼到底還是沒說什麼,馮開明比她這個菜鳥要更仔細一點,大大方方的上前去問老闆的話,水薇眼就落到了那已經拍完照被放在白布上的屍體上。

      之前她臉朝下看不清神情,長髮散亂的披在身上,雙手雙腿被繩子綁住,整個人是以僵直俯趴的姿勢平直落在地上,就類似於是一塊板板整整的木板子,現在露出了臉,水薇也發現了奇怪的地方。

      既然已經沒了生命跡象,面色慘白也是正常的,但臉上已經浮腫就有些不對勁了。

      正在想著,一旁的林時恒突然淡聲問了句:「看出哪裡不對了嗎?」

      水薇差點沒被他這冷不丁開口給嚇到,顫了下身子,抬起頭才發現剛剛還在她差不多五步距離的林時恒已經站在了她身側,正垂著眼靜靜看著屍體。

      這樣說話不看人,真的很容易讓人誤會不是在對她說話啊。

      然而這個想法剛剛冒出來,身側的男人就又補充兩個字:「水薇。」

      好的,知道是在跟她說話了。

      水薇有些緊張的抿抿唇,「面部蒼白浮腫,四肢卻沒有這種現象,再加上燈下有水,我懷疑她在上面沒掉下來的時候,臉部是浸泡在水中的。」

      「嗯。」

      林時恒點點頭,抬眼看向上方那個破碎的大燈,「現在暫且有兩種可能,一是她死後被人運到上面,臉部浸泡在水裡,身體在沒水的地方,一種是她活著被送上去,雙手雙腳都綁住不能動,臉在水中,活活溺死。」

      「可是上面的水一直都在,兇手要是想要淹死她的話,為什麼不直接找個更加簡單的方式?」

      林時恒願意和她討論,讓水薇的緊張少了一些,她比劃了一下,「這麼高的地方,想要把一個大活人運上去,暫且就當做這個大活人失去了意識,可就算是這樣,上去需要梯子,做這種事肯定得找個沒人的時間,趁著沒人的時候來到這裡,找個高高的梯子,背著人爬上去,將人塞進燈裡,然後再趴下來,帶走梯子。」

      「這樣做的話,不是太麻煩了嗎?」

      白襯衫口袋中還別著紅玫瑰的林時恒點頭,「沒錯,但是同理,兇手殺了人,將人綁的嚴嚴實實,再找個沒人的地方爬梯子將屍體塞進燈裡,依舊很麻煩。」

      「處理屍體的方式有很多種,丟到江裡、山裡、碎屍、或者是燒屍,藏在燈裡也許能瞞一天兩天,等到時間長了,屍體腐爛,散發出臭味,照樣會被發現,這個燈之前我進來的時候看了一眼,水在下燈在上,是兩種完全隔離開的系統,要拆開它將屍體塞進去,麻煩程度可比那些方法難多了。」

      水薇聽著也是,要是只是為了藏屍體的話,這個地方沒有監控,兇手能悄無聲息將屍體藏上去,就說明他能悄無聲息到這個餐廳的任何地方,就算是丟到垃圾桶裡也比放在燈上少費力啊。

      她果然是個菜鳥。

      林時恒看著穿著制服的同行們來的差不多了,上前和對方的領頭人打了招呼,回來招呼著屬下一起先回去。

      「好了,接管的人來了,先回去吧,還不知道這個案子會不會被分給我們,作為見證事故現場的人,明天還要寫分析報告遞上去,今晚大家早點睡。」

      這幫人平時見慣了屍體,也沒什麼「好好的飯局被破壞了」的感覺,聽見沒自己事了,又都回去拿著東西一道出門。

      倒是水薇,新人的鬥志還沒有消退,一步三回頭的望著那個屍體,心裡總有種不得勁的感覺。

      「怎麼了小菜鳥?」

      馮開明走最後,見水薇這副神不守捨的樣子,一樂,湊上去問道:「你想破那個案子啊?」

      水薇有些不好意思的咳嗽一聲:「我們真的不用管啊?」

      「不用,我們是獨立成分局的,只有他們破不了,或者是時間拖太長沒破的才會轉移到我們這邊,別看電視上那些什麼刑警走到哪破案到哪的劇,只有上面分給我們的案子,我們才能破,曉得不。」

      水薇心裡也清楚,就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確確實實死在自己面前,心裡有點過不去。

      她有些蔫蔫的點點頭,一抬眼卻見前方站著個身形修長的人,仔細一看,是林時恒正背對著他們站著,身上已經穿上了外套,一手拎著袋子。

      對了,忘記跟林隊解釋了。

      水薇希冀的看向副隊,馮開明壓根忘記了這茬,徑直上前一把搭住林時恒肩膀:「林隊,你這是要給大茂他們送飯過去?」

      「嗯。」

      林時恒拎著之前打包的食物,磁性聲音淡聲道:「通知他們,下個禮拜晚上出來聚餐。」

      說完,他動了動被搭住的左邊肩膀:「手拿開。」

      「拿開拿開,這就拿開。」

      馮開明十分熟練的說著話,手卻始終不動:「林隊,像你這樣,被挨一下就冷著臉的可怎麼行,咱們做這行的,你這麼潔癖不是在折磨自己嗎!」

      「我幫你多磨練磨練,你是不曉得,我這人啊,最擅長的就是化解尷尬於無形之中,你跟我湊邊,多少能沾點光,這是幫你脫離苦海,早日解脫,你得感謝我曉得不。」

      林時恒冷漠的瞥過去一眼。

      「把你的手留下來,我會好好感謝它。」

      「行行行,惹不起惹不起。」

      馮開明被這一眼看的打了個哆嗦,連忙抽回手轉身就去下臺階,一下去被冷風吹得又是一抖。

      「媽耶,下雨了,好冷,這鬼天氣,真多變。」

      水薇也被冷風吹得抖了抖,今天白天熱,她就穿了身短袖七分褲,比馮開明還能更加感受到冷意。

      略倒黴,一會還是別走路了,直接打車回去吧。

      她正要下臺階,突然見林時恒轉身看了她一眼。

      好的,被這一眼看的更加冷了。

      果然是高嶺之花,夠冷。

      顯然林時恒看她一眼只是順便,他的正確目標是底下正衝著他們招手的馮開明。

      「上來。」

      「啊?」

      馮開明沒多想,屁顛屁顛的重新跑上來。

      林時恒問:「真的很冷?」

      「賊冷!」

      馮開明說著,又打了哆嗦。

      林時恒點點頭,將手中袋子遞過去,看著馮開明接好了,開始脫身上的外套。

      馮開明震驚的拎著袋子:「林隊,難不成你是想給我……不不不,這怎麼好意思,這麼一點點冷,我受得住受得住!」

      他還從來沒受過上司這樣的貼心對待,一邊感動的不行不行的,一邊又覺得這樣是不是有點基,嘴上說著不要,被冷風一吹,身體就很誠實的伸手去接。

      然後接了個空。

      因為脫下外套的林時恒轉過身,將外套披在了一旁的水薇身上。

      馮開明:「……」

      他默默的動了動自己的爪子,若無其事的抬起來放在後頸抓了抓,好像剛才伸出來就是打算這麼做一樣。

      果然,他最擅長的就是,化解尷尬於無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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