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下)
段鴞最開始從義莊回來時,並沒有注意到有個人也回來了。
夜晚,處州府臨時官邸外看樣子已並無他人,他一個人這麼緩緩走過對面的走廊上,也是並無多餘動靜。
夜半三更,天色有點涼。
園子裡修著些並不茂密的竹子,正堵著後頭一面牆後,遮擋了過往所有視線。
但就在他一邊想著案子的事走到一處,段鴞一抬頭卻恰好看到在那黑漆漆無光的樑下,竟有個人依稀坐在那暗處一動不動。
他第一反應到底是什麼人,才會一個人像個鬼一樣奇奇怪怪地坐在這種地方。
但回過神又意識到此人是誰後,段仵作本人還是頓了一下。
不遠處,那人似乎也看到了他,段鴞見狀沒主動開口。
他這個人從來都極度自律。
不管是多年來養成的個人習慣還是其他,段鴞都能將關於自己的所有細節都做到完美,任憑誰都挑不出一絲問題來。
可他就是這般性格極端,同時極度追求完美的人,他不喜歡在自己已經預設好的事情中,出現半分的差錯。
凡事要麼不做,要麼就一定要做到極致。
如這多年慣用的字跡,指甲和雙手的乾淨程度,待人接物的笑容,他都能做到一種幾乎有些病態的,卻也自我約束式的整潔和自律。
平而穩,心有籌謀卻隱而不發。
力求中庸,也志在權衡之道,這是他為什麼這麼多年來,一直都對自己嚴格要求的原因。
也因為他只有始終令自己活在這種自律與清醒中,才不會有朝一日被當年那些人言中,最終變成一個瘋子。
他本以為這一切不會有人能打破了,可沒想到,有個人就這麼出現了。
他們二人無論是心性,想法,還是處事手段都沒有一絲相似之處,甚至還時不時有些看對方不順眼。
放在以往,段鴞都該是不理會這樣的人的。
畢竟,好端端的卻將自己整日活成這副裝瘋賣傻的樣子,雖有才學,能力,也到底不是能真正心存天下,或是擔當的人。
可他和這人雖八字不合。
頗有些話不投機,但他心底也尊重任何人,尤其是可以被他稱作一句對手的人。
對手——就是這個詞,令方才本來都轉身準備直接走人的段鴞頓了一下。
白天,他們並沒有來得及碰上。
但富察爾濟到現在人才剛剛回來,卻也說明了或許那邊的案子也是出現了一點問題。
眼下,這兩個人皆因各自手頭的案情出現了問題,又都遇上瓶頸沒用晚飯。
所以,此刻大半夜不睡在這兒撞見了,段鴞和富察爾濟倒是又想起這一遭了。
可他們倆又都不是那種會主動聊天的人,這麼一搞,又只能一起望天了。
對此,盡頭處像個『鬼』一樣一個人待著的富察爾濟似乎也明白這點。
他原本也不想和段鴞多說什麼。
只想在這兒獨自想點白天案子的事再回去,結果,就在他以為對方這一次也會以前和他沒什麼話好說時,他就聽到那人開了口。
「去吃宵夜麼。」
挺突然的,段鴞就來了這麼句。
「哦,你請麼?」
一睜眼頓也覺得有些稀奇,壓根沒想到段鴞這種人也會說這話的富察爾濟看了眼也反問了一句。
「去不去?」
「去,既然是段仵作請客,當然要去,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嘴上這麼流里流氣地隨口說著,還站起來伸了個懶腰。
八輩子也沒這麼好請動過的富察爾濟也就厚著臉皮不和他客氣了,竟也真的像十分「受寵若驚」地一個人搖晃著從那處黑漆漆的地方起來了。
不過他們倆原就是那種一旦想要幹什麼,都不會去過於在乎他人看法的人。
所以說是出去找個地方吃夜宵,也就從這臨時暫住的處州府官邸出來,又在這夜晚的街市上走了一遭。
街上,有一聲聲梆子在響。
天色很黑,卻也有這處州府的燈火在這二人頭頂亮著。
此刻離今夜宵禁還有兩三個時辰,街上還有些小食攤開著。
那用一根青色長竹棍的支起皂步底下掛著燈籠,名曰對月食光,小鋪子旁臨水照著一旁,映出些來往的人影,也將這夜晚顯得不那幽深漫長。
因地屬江南,處州府當地人愛吃糖水雞蛋加糯米醪糟,街市上最多的也是這個。
這種平日裡只能當個點心的東西雖不十足頂飽。
但這夜裡本就有點涼,能在這熱騰騰的小攤上一人得一碗香甜的雞蛋醪糟卻也是十足的享受了。
當下,富察爾濟和段鴞一人坐下便要了一碗,沒趕上將這拿回去,而是坐在這小食攤上就一塊吃了起來。
過程中,兩個人坐的不遠不近,期間也不說什麼別的,主要還是聊案情。
段鴞本來就不愛吃這些東西,只用勺子碰了一口就也放下了。
也是注意到這一幕,知道他把自己叫出來,肯定還是想說正事的富察爾濟這才開了口。
只是正式說到案子,這兩個人算是把一上午的事情給整理了一番,一早就在義莊待到現在的段鴞還將自己這邊的初步驗屍結果說了下。
「戀足?」
乍一聽到段鴞說起那四個女子都是腳長得一樣大小的小腳姑娘,兇手還極有可能是個有特殊癖好的人後,他也。
因為在江南一帶,纏足之風自古多見。
不說別的,光是本朝雖明令禁止,可這有些男子對於女子纏足方面的單方面幻想卻也屢禁不止。
所以想到這點,再聯繫自己一開始對那兇手心理狀況推斷,富察爾濟倒也支著手就懶洋洋開口道,
「就如同有些人喜歡書法,有些人喜歡繪畫一樣,一個人有些尋常喜好當然是沒什麼問題的,但要是久而久之發展為病態,或者在此之間,有過什麼別的緣故才造成了這樣的特殊喜好,還往往得不到滿足,就容易成為疾病。」
「雖然本朝不許女子纏足,但在古時,這個睡鞋便有女子貞操一說,守住了自己的紅睡鞋,才是守住了自己的貞潔。」
「這個人心中喜歡和在意未必是腳,而是女子的貞潔,這在他眼裡才是最充滿誘惑,或者說刺激他犯罪根本的東西。」
這話說的倒也沒錯。
因為行為和人格方面異常犯罪,多是一個人內心深處心理狀態的最直觀反映。
越是心底瘋狂在意什麼,就越特別想要毀掉什麼,想來也正是這種病態的狂想,促使了紅睡鞋變態殺人犯的一次次行兇。
「所以,我也已經這些事記錄在了卷宗之中,不過我有一點,暫時不是很明白。」
段鴞一臉平淡地開口。
「什麼?」
富察問道。
「馬鳳凰身上有楊梅瘡,但這不是她自己本來的病,我覺得應該是兇手最後一次姦污時留給她的,可如果兇手本來就有楊梅瘡,為什麼張梅初和阮小儀身上卻沒有?」
「……」
「四起案子時隔一個多月,中間曹孫氏未被姦污,這也就無法斷定兇手在這期間是不是發生過什麼,是不是中途染上了,但我總覺得這個楊梅瘡和馬鳳凰的死都是個不太正常,或者說不該出現的地方。」
這就是段鴞從下午起就一直沒怎麼想通的一點。
他覺得這是個瓶頸之處,令他暫時不得已完全看透這起案子之中最重要的一個點所在。
結果富察爾濟乍一聽也沒吭聲,想想才突然來了句道,
「我今天白天,其實也遇上了一個和馬鳳凰的死有關的問題。」
「什麼。」
段鴞看了富察爾濟一眼。
結果看得出來,今天確實也遇上了瓶頸的對方才抱著手給了他這樣一個回答。
「我和馬自修白天抓到了三個有可能殺了張梅初的嫌疑人,但中途,處州縣衙門那邊又傳來一個消息,現在推論被推翻了。」
原來,富察爾濟和馬自修白天中午之所以會沒有回來。
其實,也是有緣故的。
早上在東城門所有百姓眼皮子底下發生的一切,應當是已經還原了中元節那一晚兇案發生的一部分真相了。
因為這個,馬自修還跑著趕回衙門,又急調了那一夜東城門的守夜記錄。
並重新將所有在荒雞之時,曾從城外進入城中的處州人都一股腦找了出來,撇開性別籍貫問題,最終鎖定出了三人。
這三個涉嫌這起命案的主要嫌疑人,被基本鎖定在特徵為年紀在二十到四十歲之間,長居本地的男子身上。
因為女屍被分別發現身上有多處姦污痕跡。
而且按照最初驗屍結果,兇手要勒死和虐殺拋屍一個活人原就是需要一定體力,所以在這個年齡段的中青年男子本就是有最大犯罪嫌疑的。
恰好這三個嫌疑人,此刻人也都在處州,便被一併先叫來官府給問了一次話。
他們來時,馬自修捕快特意在衙門刑房處裡找了個四面僻靜,專供審問的小房子,又分別按次序傳喚了三人。
富察爾濟作為一名被官府找來協助破案的偵探,就也跟著進去了。
等一走進去,從旁觀察這三名嫌犯的的他只和馬自修刑房審訊室的坐在一塊,又眼看著那三名穿著打扮各異的嫌疑人進來接受問話。
按一般來說,這是官府刑訊時常有的辦案手段。
越是狹窄黑暗的審訊環境,越能給還沒有認罪的犯人帶來心理壓迫感。
因為如今還只是搜集前期證據階段,不算最終由知府老爺開堂問審,所以這三人面上也都是各有各的神色不同。
這其中,第一個進來便是家住處州,那一夜據說從臨縣回家,沒趕上城門的雜貨郎楊青炳。
他今年三十有一,面相微白胖,手短肩壯,是個平常總出門在外,有行兇可能的粗實力氣人。
他家中已娶妻生子,聽說還有一母親。
按照他的供詞,那一夜,他是約在荒雞之時的一刻後出現在城門下的。
當時他和守衛遠遠說了自己前兩天去往鄰縣忙些陳茶葉的事,還曾明說明日一早就是母親生辰要趕回家去。
但因宵禁已過,所以最終他也沒能進城。
就因為這個他錯過了他母親的壽辰,如今說起這事來,他也是忍不住大道委屈,只這樣哆哆嗦嗦開口道,
「這,這……官差老爺,偵探先生,這真是冤枉啊,本人一介草民,是絕不可能做出此等殺人毀屍之事!」
「莫要先急著喊冤,你且細細道來,為何說自己冤枉。」
拍了拍這衙門審訊室中的桌子,這馬捕快也皺眉細問了一句。
「是是,因那夜我就是從臨縣趕回來的,當時我那母親急著過壽,草民為了這事連趕了一夜的路,腳上水泡破了一腳板,至今還是未好,您二位要是不信,可去鄰縣城陳茶莊園問我中元節午時在哪兒,再找處州府那醫館挑水泡的師傅問問我隔日有沒有去過那裡拿藥……」
楊青炳這話回答卻也仔細完美。
賣貨郎在各地做慣了買賣,日常在外就也什麼人都認識,尋得到人證和物證,但陳茶莊園主和醫館師傅原是他的相識,各種供詞還有待細究。
只是按照案發時需攜帶屍體這一點,他這時常要拉車四處賣貨,所以極容易藏屍的嫌疑也就不小了。
也是這個功夫,富察爾濟倒也沒急著論斷他到底是否有動機殺人,而是另外示意馬自修先把第二個嫌疑人也跟著叫了進來。
這第二個是四年前髮妻死後,便來到處州府一人開了個路邊街市,與人做些書畫買賣的傅孫先。
和楊青炳不同,傅孫先今年三十有七,穿這身短褂子就來了。
他這貌相瘦而帶些文人氣,看著脾氣斯文有禮,也更文弱些,手腳生的虛浮無力,倒像是根本手無縛雞之力般。
他原就是在城中給人時而畫些工筆畫的。
那一夜,他同樣也是在荒雞之時前後來到城門的,關於為何會晚歸,他給出的說法是,中元節前有人請他去去畫扇面畫去了。
「畫扇面?可有能人替你作證?」
馬自修又端著臉十分威武地詢問。
「無,無……但我那天畫完了帶回來裝扇骨的扇面均在家中,官差老爺要是不信,可去我家裡查看……」
這個供詞就和楊青炳一樣有待考證。
但傅孫先隨後也說,他往日就患有心疾,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日常就要抓藥吃藥,要做下這殺人命案根本是不可能的。
話說著,這名叫傅孫先的嫌疑人還顫顫巍巍拿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唇。
馬自修和富察爾濟見這乾癟軟弱的書生嘴唇發紫,人中略青。
一雙金魚眼是白的多,黑的少,倒像是卻有多年未癒的心疾。
至於第三個叫做龔三,他原是個二十四五,專門在外替人收債的破落戶。
聽聞在女色之事上,素來行事不要檢點,還有過和民婦通姦的前科。
那一夜,他會這麼晚回城的原因就是和他人在外廝混,這市井混人一般的東西三句話沒說好,便臉紅脖子粗地只喊冤枉。
「兩位大人,這話原是我不能說的,但那一夜草,草民是與那鄰縣的一寡婦夜晚約著相看她繡帕子才遲些回來的,我早早要走,那娼婦卻偏要留我得,只將我硬生生拖到宵禁才回來,我若是有半分撒謊,犯下這殺人惡事,就要我天打雷劈!」
這三個人,每個人都言之鑿鑿地說自己從來都不認識張梅初,阮小儀等人。
也不可能在中元節那天殺死她,並將她穿上紅睡鞋後才拋屍河溝。
但按照之前富察爾濟的推斷,那一晚拋屍的兇手也恰恰就在這這三個人當中。
但就在這個節骨眼,官府那邊又另外傳來了一個消息。
原來,距離第四個馬鳳凰被害又被拋屍,是發生在大約七日前。
因為四起紅睡鞋兇殺案,基本都發生在處州府的不同縣內,所以負責馬鳳凰這起兇案的衙門一早就有鎖定過案發附近的人員情況。
馬鳳凰被殺。
當時是發生在處州縣衙大四通胡同後巷,當夜,有一在友人家喝醉酒的舉子碰巧經過那處。
原是遠遠地聽到過一聲模模糊糊的驚呼的。
那呼救聲聽著像個女人,但因舉子當時喝的伶仃大醉,只當自己聽錯了,跌跌撞撞走過去之時,只和一快速跑出去的人碰巧擦肩而過。
那個人,結合時間和地點,推測,極有可能就是在大四通胡同後姦污並殺死馬鳳凰的真兇。
但因為當時天色極黑,那個人的肩膀還結結實實地撞了他一下。
瞧著周圍古怪異常的,所以並沒有繼續往前走,只趕緊回家的舉子事後只覺得慌亂,就也不敢四處亂說。
誰想,女子連環虐殺案發生。
事後,舉子又記起了這件事。
因此在案發第七日,他才鼓足勇氣去了官府,又把當夜他所見的情形給複述了下。
在那名作為人證的舉子的描述中,那兇手約是個身量在七尺三到七尺四之間的男子,面容雖並不完全能清楚,但身上有一股很濃的酒氣,還被他瞥見了三分真顏。
自己如果再有機會來官府見他一面,定是能認出這三人中到底是不是兇手的,可誰料,等那唯一目擊過兇手的舉子這日來了官府,又在馬自修的帶領下進了這衙門內。
當時依著牆,富察爾濟站在一旁默不作聲。
眼看著楊青炳,傅孫先和龔三這三個嫌疑人從那一方刑訊室內各自舉著一塊木牌出現,舉子卻是左看右看之茫然搖頭來了句。
「官差老爺,這不,不對啊,這三人都不是我那一晚在大四通胡同外見過的人,我見到的那個人根本……不在他們三人之中。」
——第四個『鬼魂』般地嫌疑人,竟就這麼憑空出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