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聽完,立刻說:“那就離呀?你是不是怕人笑話才不敢離婚的?”
人肯定會笑話,不論娘家婆家,但凡認識的人都會笑話她,會在背地裡戳她的脊梁骨罵她,不過這個陳美蘭能忍,但大哥大嫂那時候特別困難,她不忍心回去打擾他們,她怕自己沒地兒去。
“是怕人笑話,但我更怕自己離了沒地兒去。”陳美蘭如實說。
當時蘇文湊近了陳美蘭,神秘兮兮的說:“不怕,有我呢,我送你一座廟。”
畢竟這老太太神智不清,而且說的太過荒誕,陳美蘭隻當她是瞎說的,又苦笑著說:“我沒想當姑子,我還想過正常人的日子。”想找個好男人,結婚生孩子。
“你又沒孩子,無牽無掛,當姑子有什麽不好?我要不是怕兒子難過,我早就出家去當姑子了。我自己就有廟,我有三座廟!”蘇文伸了三根手指頭,笑著說。
所以,當時以為的一句戲言,其實是老太太的真話。
從七十年代開始,全國各地被打砸過的寺廟全部要拆除,有些好佛好道的人為了保住寺廟,曾經跟政府商量,自己出錢,先把那塊地皮買下來,作為自已的私產保護著,這樣就能保住寺廟不被開墾成農田,或者直接一把火燒掉。
因此國內很多大寺廟,當時都是用這種方式被記錄在私人名下,才幸免於拆。
而在1978年,進行土地改革政策時,確定了土地不準買賣的政策。這些人手裡握有土地證,擁有很多廟產,政府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把政策改成了,給他們辦一張《土地使用證》。
他們依然合法擁有土地,但宗教局把它批成寺廟,由宗教局下轄管理。
所以華國有很多寺廟,你看它建在山上,是宗教場所,但是持有人不一定是政府,也不一定是寺廟裡的負責人,很可能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個人。
所以是因為圓圓提到離婚,陳美蘭想到了蘇文的話,繼而大膽判斷,蘇文畢生留下來的財富是寺廟。
蘇文所持有就是廟產。
顧霄並不認識陳美蘭,得先問:“你是誰?”
“陳美蘭。”陳美蘭往前一步,趕在閻東雪之前扶住了老爺子。
陳美蘭,顧霄聽閻東平提過,用閻東平的話說,她跟丈夫閻肇官商結合,用保護傘的方式,在西平市吃得很開。
顧霄對閻肇沒什麽好感,對陳美蘭更沒有。
卻被陳美蘭問到啞口。
就連閻肇都不知道的事,陳美蘭從哪兒知道的?
“你從哪裡知道的?”他於是反問。
“我是在我婆婆去世前,跟她聊過最多的人,我憑什麽不能知道?”陳美蘭再反問。
顧霄當然不信,他又不是沒聽人提過,陳美蘭跟閻肇結婚不過兩三年。
陳美不等他答,又問:“那幾座寺廟可是我婆婆的遺物,我倒是想知道,王戈壁女士把它給了您,她經過我婆婆的同意嗎,還有,《土地使用證》是從國土局簽發,繼而由公安局轉交給持有者本人的,上面得有本人的簽字,你拿的《土地使用證》上,有沒有我婆婆的簽名?”
能確定遺產是廟產了,那陳美蘭就要知道,王戈壁是怎麽把那東西給拿走的。
顧霄手裡的《土地使用證》是由王戈壁授意,繼而,米蘭親手交給他的。
面對陳美蘭的質問,顧霄表現的特別平靜,一字一頓,不疾不徐,緩緩的說:“王戈壁女士有蘇文的親筆信,蘇文的字我能認得出來,信件可以證明,蘇文把那份舉足珍貴的遺產贈送給了王戈壁女士,而王戈壁女士把它轉贈予了我。”
頓了頓,他又說:“對不起,東西在車上,我是不會拿出來,因為你們這些孩子輩沒資格繼承那份珍貴的遺產。”
其實不用把東西拿來,陳美蘭也能猜得出來,一直以來,地契應該都是在蘇文手裡的,因為是廟產,不可能有什麽經營性的收益,蘇文沒想過把它留給子孫後代,也就沒提過,一直收在自己手裡。
只有在改辦《土地使用證》的時候,它才會被人提及。
應該就是從那個時候,這東西被過到王戈壁手裡的。
到底是誰把它給了王戈壁的,這個她猜不到。
但是險不險,要不是圓圓一句戲言,要不是陳美蘭曾跟蘇文聊過離婚的事。
三座寺廟的名譽主人,就要變成王戈壁了?
但是居然有遺書?
而且就連顧霄都認為是蘇文親筆寫的遺書?
王戈壁老太太怎麽這麽能乾,遺書都會偽造,而且偽造的那麽真,連顧霄都當成是真的?
人是自己接的就方便得多,閻東雪來的時候隻提了一個行李箱,閻衛聽顧霄說東西在車上,轉身出了寺門,已經把行李箱給抱出來了。
拉杆行李箱,他還沒見過,不知道該怎麽提,於是抱在懷裡。
拉杆箱很沉,閻衛抱得有點吃力,進了庵裡,又全是或者上台階,或者下台階的路,眼看走到跟前,閻衛哎喲一聲,箱子砸在了地上。
先是閻東雪噗嗤一聲笑,緊接著,跟隨顧霄來的另兩人也同時一笑。
不過對方都是文雅人,並沒說什麽。
只有閻東平粗俗,笑著說:“閻衛你也真是,好歹曾經你們家也是咱們鹽關村響當當的人物,根紅苗正老爹又是在首都軍界混的大領導,閻肇不牛嗎,西平市公安屆的一霸,你不牛嗎,市委班子坐著,公款吃喝著,夜總會出入著。不就想問顧教授拉點投資,繼續維持你們如今的風光生活嗎?只要你誠懇一點,顧教授肯定會打發你點錢的,上趕著這是幹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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