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本身從陝北往回趕,顛簸著坐了半天的車,骨頭差點抖散,圓圓都快要累死了,手都提不起筆來,忍不住就要抱怨兩句:“媽媽,你幹嘛要把我生出來呀,做人這麽辛苦,我都不想做人了?”
“我要不生你,你會投胎成一隻小豬崽子,你想當小豬崽子?”陳美蘭反問。
這是她常跟圓圓開的玩笑,說要不是自己生她,她就會投胎成小豬崽子。
“做豬多好,天天趴著吃,要是在沒生我之前,你就跟我爸爸離了婚,那我就不會出生了,我就可以做小豬崽子了。”圓圓耷拉著肩膀,一臉生無可憐的說。
小旺故意揪她的辮子:“趕緊寫吧你,再這樣,以後不準出去拍戲。”
圓圓本來就懶得寫,頓時大叫:“媽媽,哥哥揪我辮子,疼!”
小旺其實沒揪疼,知道圓圓是故意撒嬌,壓著她的手說:“你個小黑妞,趕緊給我寫!”
小狼不喜歡哥哥欺負姐姐,突然伸手掰上他的手腕,倆兄弟破天荒打起來了。
小旺打不過小狼,於是大叫:“媽媽,小狼欺負我。”
圓圓頭一回發現小狼居然能打得過小旺,驚喜壞了,趁著小旺被反剪了手,還要去撓他的胳吱窩,揪他的耳朵。
幾個孩子鬧成了團,打的不可開交。
陳美蘭的腦海裡,則一直重複著不生圓圓就離婚幾個字。
突然之間,她還真給想起來了。
她知道婆婆留的遺產是什麽了,她從自己剛嫁到鹽關村時,蘇文曾經跟她聊過的,那些前言不搭後語的話裡頭,想到那是什麽東西了。
不是什麽小戒指,小耳環之類的東西,蘇文擁有一筆巨大的財富。
她婆婆居然是個巨富。
“小旺,盯著圓圓,讓她把作業寫好,媽媽得出去一下。”說完,陳美蘭拿起車鑰匙,出門,直奔蓮花庵。
……
這輩子的情況在周雪琴看來比上輩子更壞。
因為閻肇問了,顧霄選擇不答,而後,甚至不要閻肇陪著,自己進地宮裡上了柱香,在裡頭大概呆了一個小時,出來之後對閻東雪說了句:“去買機票,立刻走。”
就這樣,閻衛的業績要飛了。
周雪琴的投資款要搞不到了,人顧霄立刻就要走了。
再往遠點衍伸,王戈壁甚至都要在顧霄的乾預下,出獄了。
王戈壁還想要出家當尼姑呢,多爽啊,獨霸一座廟,要是蓮花庵這種香火旺盛的地方,她後半輩子飯票都要有著落了,要再心狠一點,染指那個錢源源不斷的香火箱子,可以讓她後半輩子都睡在錢上面。
不過就在這時,就在顧霄話音剛落時,就在他準備要離開時。
突然,陳美蘭從台階上跑了下來,開門就是一句問:“顧教授,我娘的三座寺廟,《土地使用證》在您手裡,王戈壁送給您的?”
顧霄停在原地。
閻衛兄弟也愣在原地,可以說所有人都愣住了。
蘇文居然有寺廟,還是三座
私人能擁有廟宇,這個知識點不存在於任何人的常識裡。
在大家想來,廟宇應該是屬於國家和宗教局的,怎麽會屬於普通人?
在這一瞬間,周雪琴甚至覺得,陳美蘭怕不會是在說夢話吧。
就閻肇和閻衛兄弟,都完全不敢相信。
他們的母親會擁有廟宇,而且還是三座?
但事實顯然就是如此。
因為顧霄看著陳美蘭,居然認真答了一句:“是,《土地使用證》在我這兒,由蘇文女士轉贈王戈壁女士,王戈壁女士再轉贈予我的。”
巨富的蘇文,擁有三座香火極為旺盛的廟宇,那是蘇文畢生攢下來的遺產。
廟宇雖說歸國家,歸宗教局,但是修建廟宇的土地的使用權是屬於蘇文的,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她才是廟宇的主人。
不止吃人血饅頭還摘桃,王戈壁把它全部摘走,繼而借花獻佛送給顧霄。
籍此為自己換一張後半生的飯票。
“那可真是有意思了,你和王戈壁,你們作為賊,加害者,如今是來幹嘛的,站在我婆婆的墳頭,來炫耀你們如今的成功,來證明你們害死了一個多無辜的人,還想拿走了屬於她的東西?”陳美蘭繼而反問。
一直清高孤傲的顧老爺子,頓時往後一倒。
第104章 土地使用證(你所謂的那份遺囑,是王戈)
關於陳美蘭會知道蘇文有三座廟,其前因是這樣的。
曾經,陳美蘭嫁給閻西山之後,一開始是奔著過好日子的,不嫌家窮也不嫌他的出身,一直在努力,想要持好家,把日子過好。
但是因為閻西山實在太過死狗流氓不學好了,整天偷雞摸狗,動不動給她抱來個西瓜,她一盤問,偷來的。改天又給她一件呢子大衣,她再一問,還是偷的。
所以在生圓圓之前,陳美蘭就曾幾番想要離婚。
但在八零年代初,一個女人想離婚是很難的。
她有這個想法,卻不敢跟任何人說,因為只要她敢張嘴,所有人都會罵她。
閻西山不就窮一點,流氓一點,作為女人,你要能忍,你要教育他向上,學做個好人,要不然你就不是個賢惠女人。
《渴望》裡的劉慧芳為什麽人人喜歡,不就是因為能忍,善良嗎?
但陳美蘭想離婚的念頭一直忍不住,她忍無可忍,於是曾經悄悄跟蘇文說過,說自己想離婚,其實也不過是吐吐心裡的苦水,就好比,拿蘇文當個樹洞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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