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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購買到假貨,反手加購一百萬 - 第218章 被逐出法庭的被告,大快人心的判決!(為盟主大昕仔加更1)字體大小: A+
     

    網購買到假貨,反手加購一百萬!正文卷第218章被逐出法庭的被告,大快人心的判決!現在是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環節,理論上控辯雙方可以自由發言。

    因此,對於張仁傑的發言,法官並未阻止。

    只是靜靜的看他表演。

    「我沒有非法行醫!我是有證的!是國家頒發給我的醫師資格證!」

    「上面是我的名字,是我的身份信息,還有鋼印!」

    「我持證上崗,憑什麼說我是非法行醫!

    !」

    張仁傑激動萬分,大聲辯駁。

    在他旁邊,陳夢喆已經放棄治療了。

    坐在椅子上,滿臉的生無可戀,一句話也不想說。

    至於張偉和杜彥森,在旁邊全程看戲,甚至還想給張仁傑鼓個掌,祝個興。

    這老小子或許是被「二十年有期徒刑」嚇壞了,徹底失了智,都不顧基本邏輯了。

    而且他本身也不了解法律條文,根本不知道非法行醫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只是扯著嗓子一個勁兒的叫屈喊冤。

    這種行為其實是非常不可取的。

    除了打亂辯護人的節奏,給合議庭留下惡劣印象之外,沒有半點幫助!

    反而會讓自己在泥潭裡越陷越深。

    張仁傑話音剛落,沉天賜便起身,擲地有聲的說道:「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

    「而在最高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桉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了四種應當認定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的情形。」

    「其中第一種就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

    「一號被告人張仁傑的醫師資格證是通過他人替考得來的,自然應當認定為非法行醫!」

    別看沉天賜戴著一副金絲眼鏡,相貌也很儒雅,但上了法庭,他就是強悍的戰士!

    聲音雄渾有力,擲地有聲。

    直接把張仁傑給懟得啞口無言,不知道該如何開口了。

    「這……可是……我……」

    沉天賜冷哼一聲,接著說道:「根據解釋第四條,非法行醫行為系造成就診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就診人死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X年X月X日,張仁傑為李小雲接生,在手術過程中,李小雲大出血,張仁傑未採取正確措施,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導致她死在手術台上。」

    「在這次醫療事故當中,張仁傑是直接責任人,他的不作為和錯誤作為,是造成就診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關於這一點,法官閣下,公訴人申請證人出庭。」

    得到法官同意后,證人很快便被帶上法庭。

    是個三十多歲的女性。

    「證人,請問你的姓名,工作單位。」沉天賜開始提問。

    證人說道:「我叫周萍,是愛康醫院產科助產士。」

    沉天賜繼續提問:「X年X月X日,發生過什麼讓你印象特別深刻的事情嗎?」

    周萍咬了咬牙,緩緩說道:「那天,我們科發生了一場很嚴重的醫療事故,一名產婦因為產後大出血……去世了。」

    沉天賜問道:「你為什麼知道得這麼清楚?」

    周萍:「因為我就是那場手術的助產士。」

    「你能詳細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況嗎?」

    「我記得,李小雲,哦,就是那個產婦,她被推入手術室的時間,應該是晚上八點半左右。本來一切順利,但就在孩子生出來之後,李小雲突然大出血。這種情況下,最要緊的就是迅速控制出血,防止產婦休克和感染,而且要根據不同出血原因採取不同的辦法。當時李小雲出血非常嚴重,我們用了縮宮素,填塞了紗布條都沒有控制住,這個時候就得做手術才能控制出血,可……可當時的主刀醫生好像完全沒有經驗,根本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導致……」

    「你放屁!當時我明明已經在很努力的控制出血搶救產婦了!你憑什麼這麼說!」

    周萍話還沒說完,便被一道尖銳的聲音強行打斷。

    「我跟你什麼仇什麼怨,你為什麼要這樣害我!

    !」

    張仁傑目光兇狠的瞪著她,好像要吃人一樣。

    「冬!」

    「被告人,現在是公訴人提問時間,你不要插嘴!」

    陳忠漢嚴厲的警告了一番,隨後向著證人說道:「證人,繼續陳述。」

    「好……」

    周萍咽了咽口水,接著說道:「因為主刀醫生沒有及時採取正確的補救措施,導致產婦出血太多發生休克,隨後又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就這樣……去世了。」

    沉天賜問道:「主刀醫生是誰?有沒有這個審判庭上?」

    周萍抬手一指被告席上臉色鐵青的張仁傑,大聲道:「就是他!張仁傑!他就是當年的主刀醫生。」

    「好,謝謝你。」

    沉天賜看向法官方向,說道:「我的話問完了。」

    「辯護人可以向證人提問。」陳忠漢說道。

    陳夢喆長出一口氣,調整了下心態。

    不管怎麼說,自己畢竟是張仁傑的辯護人,該做的事情還是得做。

    「證人,你只是一個助產士,又不是產科醫生,憑什麼可以斷定那場手術意外是我方當事人原因造成的?」

    陳夢喆第一個問題就異常犀利。

    周萍瞥了他一眼說道:「一看你就不懂行。」

    一句話懟得陳夢喆臉都快綠了。

    「證人,請正面回答辯護人的問題。」陳忠漢提醒道。

    周萍昂首挺胸,大聲道:「好,那我就告訴你憑什麼,就憑我的能力和經驗!」

    「我是天使助產學校XX屆畢業生,而且是以同屆排名前三的成績畢業的,理論知識豐富。」

    「出事那年已經是我工作第五個年頭,在那之前,我曾經在其他醫生的手術中,見過產婦大出血的情況,也看到過其他醫生是怎麼處理這種意外的。」

    「相比之下,張仁傑的處理簡直一團糟!他看上去根本不像名牌醫科大學畢業的高材生,也不像有著數年行醫經驗的產科醫生,更像是一個剛剛畢業參加工作的實習醫生。」

    陳夢喆眉頭微皺,舉起一份證據說道:「這是當年衛健委對那起醫療事故的調查報告,結論表明,那是一場普通醫療事故,並無人為因素,當事醫生、助產士、護士等均無責任,並排除醫療器械等原因。」

    「證人,對此你怎麼解釋?」

    「那是因為張仁傑掏錢了!」

    周萍深吸一口氣,道出了當年的另一個隱情:「參加那場手術的實習醫生,護士和助產士,每個人都收了他一個大紅包,所以當時我們在接受衛健委調查的時候,都向著他說話,幫著遮掩過去了。」

    「那件事情過去后,很長一段時間我經常做噩夢,總能夢到李小雲,她渾身是血,哭著喊著跟我說她死得冤枉。」

    「我為此內疚了好多年。」

    「幾天前有檢察院的人找到我,向我詢問當年的實情,我覺得我不能沉默下去了,所以選擇站出來,說出實情。」

    「現在,我感覺很輕鬆,我也對得起李小雲在天之靈了。」

    「周萍!你不要血口噴人!你這是在故意報復我!你個臭女表子!」張仁傑大聲叫罵起來。

    周萍扭頭目光直視著他,說道:「張仁傑,這一天我等了很久了,我一直都很奇怪,為什麼你履歷學歷那麼好,偏偏水平那麼爛!」

    「現在我知道了,原來你的學歷是假的,醫師資格證都是別人替考得來的,你這樣的人根本不配做醫生!」

    「你這是拿所有孕婦、產婦和孩子的生命安全開玩笑!」

    「我呸!」

    周萍滿臉厭惡,沖著張仁傑啐了一口。

    「你這樣的人渣!早就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還好報應來得不算太晚。」

    「你他媽的,你血口噴人!我要告你誹謗!」

    張仁傑怒罵著,便要衝上來。

    卻被兩個法警阻止。

    「冬!冬!冬!」

    陳忠漢連敲三下法槌,沉聲道:「被告人!注意法庭紀律!如果你再出言不遜,我會將你驅逐出法庭!」

    「呼!呼!呼!」

    張仁傑被兩個法警扣著肩膀,臉色脹得通紅,喘著粗氣。

    雙眼猩紅的盯著周萍。

    咬牙切齒的說道:「你個臭女表子!等老子出去,你給我等著!」

    這話一說出口,眾人都驚了。

    陳夢喆更是快氣瘋了,恨不得衝上去把張仁傑那張批嘴縫上。

    當著法官的面,威脅證人?

    這腦子他媽的殭屍來了都得失望而歸。

    「冬!」

    陳忠漢重重的敲響法槌,板著臉說道:「法警,把被告人帶下去!」

    「我不下去!憑什麼把我帶下去!我不服,我……」

    張仁傑瘋狂掙扎著,叫喊著。

    然並卵。

    終究還是被強行帶下去,關到了羈押室。

    審判庭終於清凈了些。

    看到這一幕,被告席上眾人紛紛表示大開眼界。

    庭審還沒結束,被告就被驅逐出審判庭了???

    這是什麼天秀之人?

    「哎姜白,這被告都被趕出去了,庭審不就沒辦法進行了嗎?」楚媚煙側過臉小聲問道。

    姜白澹澹的說道:「被告在不在審判庭,其實沒什麼影響。如果有代理人,那就繼續審理,如果沒有代理人,就缺席審判。」

    楚媚煙眨了眨眼睛,「原來還可以這樣……張仁傑這麼囂張,看來二十年是沒跑了,對吧?」

    「8九不離十。」

    兩人說話間。

    陳夢喆鐵青著臉向法官說道:「辯護人沒有問題了。」

    接著,證人周萍退庭。

    沉天賜繼續舉證。

    他這次準備的非常充足,證據、證人都很齊全。

    就連當年賣給張仁傑假證的團伙成員,都被帶上法庭作證。

    愛康醫院另外還有一個醫生和兩個護士也出庭作證,指證跟張仁傑有關的那幾起醫療事故,主要原因都是他。

    在這些證據和證人的聯合證明之下,張仁傑的幾條罪名,幾乎都是板上釘釘,沒有什麼辯解的餘地了。

    除了詐騙罪。

    張仁傑涉嫌的這六條罪名里,也就詐騙罪還有那麼一絲辯沒了的可能,其他罪名想都不要想。

    所以陳夢喆最初的辯護思路,就是認罪認罰,道歉賠償,努力爭取減刑,能爭取一年算一年,能爭取一個月算一個月。

    然後再努力把詐騙罪辯沒。

    這樣一來,或許能把張仁傑的刑期減到二十年以下。

    只可惜開局就被張仁傑那蠢貨給攪和了。

    陳夢喆現在也只能是硬著頭皮上。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中,有很重要的兩點,一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二是使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我方當事人雖然學歷造假,醫師資格證來源不合法,但他在愛康醫院具有實際工作內容,並由此獲得勞動報酬,並非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也並未讓愛康醫院遭受財產損失。」

    「因此我認為,我方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

    陳夢喆剛說完,沉天賜便起身反駁道:「被告人存在學歷造假,醫師資格證來源不合法的問題,這就是虛構事實,這就是欺騙方法!」

    「在此行為的基礎上,被告人從醫院獲取薪水報酬,就是非法佔有!」

    「至於愛康醫院遭受的財產損失,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支付給被告人的薪水、獎金等,另一部分,是由於被告人醫療事故而造成的損失!」

    「總數額高達數百萬!」

    「這已經達到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量刑起點,十年以上!」

    陳夢喆臉色微變,連忙道:「反對,我認為我方當事人不成立詐騙罪,理由是……」

    接下來又是一番激烈爭辯。

    中午十二點到一點,休庭一小時,下午繼續開庭審理。

    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圍繞在詐騙罪是否成立,以及其他幾條罪名是否可以適用減刑。

    終於,在下午四點半的時候,陳忠漢敲響法槌,終止了這場法庭辯論。

    接下來,便是被告人最後陳述時間。

    張仁傑被重新帶上法庭。

    最後陳述,是他享有的權利。

    杜彥森率先開口,陳述內容其實很簡單,主要就是再次表明自己並無教唆犯罪的意圖,並且保證以後在與當事人交流的時候,會更加謹慎,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

    然後是張仁傑。

    在羈押室待了幾個小時,他倒是冷靜下來了。

    捧著陳夢喆給他準備的陳述詞,顫聲念了起來:「本人……對所犯罪行深感悔恨,對所有被我傷害到的人表示歉意……」

    「本人一定會竭盡全力,向所有被害人賠償損失……」

    「請求法官大人,對我從輕判處,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

    說著說著,都帶上哭腔了。

    聲音在顫抖,人也在顫抖。

    只可惜,並沒有人覺得他可憐。

    都在冷眼相對。

    像張仁傑這樣的人渣,早就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他受到再嚴厲的刑罰,都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

    甚至有人覺得應該給他一顆花生米,終結他這罪惡的一生。

    不過這種願望基本不可能實現。

    夏國採取的是「少殺慎殺,嚴謹錯殺」的死刑政策,在刑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也規定了:「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因此,雖然死刑並未廢除,但這一「殊榮」還真不是什麼人都能享受到的。

    陳述完畢后,張仁傑向著法官方向深深鞠躬,半天都沒起來。

    姜白暗暗搖頭。

    如果一開始就能有這態度,或許還可以減輕幾年刑期。

    現在么……

    已經沒用了。

    可以說,是他親手把自己減刑的路徹底堵死的,後期再怎麼不救那也無濟於事。

    「冬——」

    陳忠漢宣布休庭,帶著合議庭成員走了出去。

    接下來他們要商議對兩名被告人如何處置。

    一個是有罪與無罪。

    一個是封頂刑期。

    都比較特殊,得慎重對待。

    休庭這半小時,對於其他人來說,或許一晃而過,完全沒有感覺。

    但對於備受煎熬的張仁傑而言,卻極為緩慢,簡直度秒如年。

    終於。

    重新開庭了。

    「冬——」

    法槌敲響的聲音,在審判庭內響徹。

    眾人頓時安靜下來。

    杜彥森悄悄咽了咽口水,手心都出汗了。

    雖然法庭辯論環節是他這邊佔優,但此刻臨近判決,還是難免會有點緊張。

    畢竟有罪和無罪,差別太大了。

    而張仁傑則更加不堪。

    似乎是預感到了自己的下場,雙腿打顫,站都站不穩,還得用手扶著桌子才能勉強支撐。

    臉色慘白,布滿汗珠。

    緊張的心臟都要從嗓子眼兒跳出來了。

    法庭上方。

    陳忠漢莊嚴肅穆的聲音響了起來。

    「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對於張仁傑、杜彥森二人的桉件,現已審理完畢。」

    「經查,杜彥森的言行不符合教唆犯的構成要件,張仁傑實施妨害作證行為完全是出於自己的主觀惡意,不應被認定為受到杜彥森的教唆……」

    陳忠漢簡單陳述之後,沉聲道:「本院認為,杜彥森的行為不成立教唆犯罪!」

    「依據刑法第二十九條,刑事訴訟法第一十五條,本院作出如下判決:」

    「駁回檢察院關於杜彥森的訴訟請求,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希望杜彥森今後能夠謹言慎行,避免再次出現類似事故。」

    聽到這裡,杜彥森頓時鬆了一口氣。

    心也落回了肚子里。

    張偉也不由得嘴角上揚,露出一抹笑容。

    能在公訴桉件中打敗公訴人,為被告贏得無罪辯護,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兩人相視一笑。

    陳忠漢接著宣讀張仁傑的判決結果。

    「經過法庭調查,張仁傑涉嫌六條罪名,均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不存在任何疑點。」

    「按照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百八十條、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三百零七條、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本院作出如下判決:」

    「判處被告人張仁傑醫療事故罪、妨害作證罪、代替考試罪、非法行醫罪、買賣證件罪、詐騙罪成立!」

    「鑒於被告人認罪認罰態度惡劣,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對多人造成嚴重傷害,情節嚴重,對其從重判處。」

    「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處被告人向一號民事原告人公開道歉,並賠償各項費用十萬零七千二百二十五元。」

    「判處被告人向二號民事原告人……賠償九萬九千一百三十元。」

    「判處被告人向三號民事原告人……」

    法官莊嚴洪亮的聲音,宣告了張仁傑的最終判決。

    二十年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經濟賠償!

    此外還有一條,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所謂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刑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具體是指剝奪下列權利: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這些規定從表面上看,似乎離大多數人的生活比較遙遠。

    不少人甚至覺得自己一輩子都用不著行使這些權利。

    嗯……

    舉個簡單的例子。

    別人在網上鍵政基本不會有啥問題,言論自由嘛。

    但如果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鍵政,可能就會被請去喝茶了。

    因為你沒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了呀,你有什麼權利在網上針對某些事件發表你的看法呢?

    而這個影響,還只是剝奪政治權利其中比較輕微的……

    當然,此刻對於張仁傑來說,不管是剝奪權利還是賠款,都不重要。

    他整個人已經被「二十年有期徒刑」給砸懵逼了。

    雙腿一軟,身體一晃。

    「叮呤咣啷」就摔倒在被告席上。

    陳忠漢澹澹的瞥了一眼,目光古井無波,接著說道:

    「以上判決,自審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如被告人對本判決不服,可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冬!」

    法槌落下。

    如同一柄重鎚,狠狠的砸下。

    張仁傑頓時嚎啕大哭,如喪考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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