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麥一回到家裏就給陶之雲打電話。
讓她在國慶節前,給所有營業員來一次短期的穿搭培訓。
陶之雲在電話那頭思索了片刻,道:「穿搭短期培訓沒多大的作用,得潛移默化,水滴石穿才會有效果。
這樣吧,我把所有服裝穿搭全都搭配好,印成精美的畫冊,放在連鎖店和賣場里。
讓顧客看冊子,挑選適合自己的穿搭,你看怎樣。」
林麥在電話那頭習慣性地點了一下頭:「也行。」
然後把曾子晴幫忙從海關買的長筒絲襪,過幾天就託運到江城的事告訴了陶之雲,讓她那天記得去簽收。
還交代她,長筒絲襪一到,就往賣場和連鎖店送,讓營業員賣衣服時,盡量順帶推銷絲襪。
掛了電話,林麥認真地梳理了一下自己還要待辦的事。
終於可喜可賀地想了起來,自己還一直沒去法院起訴蓉媽在公共場合誹謗優妮可抄襲西曼。
不能因為老賤貨身陷囹圄而放過她,自己該要的賠償,老賤貨應受的處罰,一樣都不能少。
林麥帶着相關材料去了法院。
法院翻閱了她帶來的證據。
她和關永華誹謗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牛莉莉在幾次公共場合拍到蓉媽誹謗優妮可的照片,和採訪蓉媽本人,以及現場群眾所發表的文章。
這些證據百分之百能證明蓉媽的誹謗罪成立。
法院只用判決蓉媽因為誹謗優妮可而應賠償給優妮可的經濟損失,和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即可。
法院的同志讓林麥回去等消息,他們最快國慶前就能下達判決書。
最慢,國慶節后五日內下達判決書。
中午去別墅吃午飯時,林麥跟方爺爺老兩口和方卓然提起她下午兩點要動身去江西九江出差一事。
方卓然詫異地問:「都快到國慶節了,你還要出差?等過了國慶節再出差不行嗎?」
林麥笑着搖頭:「不行,事情挺急的。」
方奶奶問:「啥事情這麼急啊。」
林麥便把要去找明星張玉拍廣告,然後還要去一趟京城,聯繫中央電視台,趕在國慶節前播出廣告的事跟他們說了。
出院后,請假在家養傷的方卓越都聽呆了:「小嫂子這麼忙呀?」
方爺爺嫌棄地白了他一眼:「你以為誰都像你一樣,年紀輕輕就開始養老。」
方卓越委屈道:「又不是我想這麼懶散地過日子,是單位效益不好,沒活兒幹嘛。」
他所在的單位,半死不活,上班也無所事事,可不跟養老一樣!
方奶奶不解地問林麥:「那你應該去那個明星的單位找她,咋要去江西九江?」
林麥怔了一下。
她之所以要去江西九江找張玉拍廣告,是因為前世這個時候大導演黃導執導的轟動一時的《廬山戀》,就是這個時候在江西九江開機的。
這個時候資訊不發達,電影畫報等相關刊物並沒有報道這個影視新聞,所以幾乎無人知曉。
不過就算報道了,方奶奶根本就不看這一類的雜誌,也不可能知道。
林麥怕穿幫,說謊道:「是我多方打聽到,張玉正在九江廬山拍戲。」
方爺爺關切地問:「廬山那麼大,你知道她拍戲的具體地點嗎?」
林麥搖了搖頭:「拍戲的具體地點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他們下榻的酒店。」
林麥知道劇組下榻的酒店,全都是前世在電影雜誌在《廬山戀》上映前的報道里看到的。
希望這一世沒有改變,不然很有可能撲個空。
方爺爺問:「廣告非要在中央電視台播放嗎?
不能就在咱們湖省電視台播放嗎?
在湖省電視台播放,廣告費肯定比在中央電視台播放要便宜不少。」
方爺爺有他的想法。
如果拍好廣告在湖省電視台播放,林麥就不用去京城了,也就能趕回來過國慶節了。
人老了,就喜歡過節時一家團圓。
林麥笑着搖了搖頭:「湖省電視台只能咱們湖省人看得到,影響力太小了。
只有中央電視台才覆蓋全國,影響力巨大。」
這個年代,地方台不能像中央台那樣覆蓋全國,只能覆蓋本省。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林麥寧願花高昂廣告費,也要在中央電視台播放廣告。
方卓然一想到林麥一個女孩子出門一趟,要辦不少事,要跑不少路,就很不放心。
抬眸對方卓越道:「反正你要去京城替你小嫂子辦事,不如陪着她先去廬山,再去京城。」
方卓越點了點頭。
林麥道:「我不止要帶上卓越,還要陳封給我安排兩個保安。」
方卓然點點頭:「出門在外,帶兩個保鏢安全。」
林麥解釋道:「如果說安全,有卓然差不多就行了。
主要是這次出門,要帶幾十萬現金,方便辦事,所以得多帶幾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