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做完中午的生意,兩個人整理著廚房。
周彩雲建議道:「隔壁做包子,我們可以做小籠包子賣,和老妖婆錯開,生意會好些。」
這是她想了好幾天的主意,卻被林麥一口否定:
「隔壁老妖婆就是個抄襲大王,你做小籠包人家不會照抄嗎?別費那個事了。」
周彩雲聽了悻悻然。
收拾完廚房,林麥教她認了一會兒字,學了一會兒數學,就帶著她和豆豆出門逛街去了。
再過五六天就到五一勞動節了,也就入夏了,該穿裙子了。
上次林麥給周彩雲買衣服,她就很過意不去。
她從來沒有想過給林麥打工,林麥還給她買衣服。
因此這次死活不想要林麥給她買裙子。
說她生意不好,就別破費了。
林麥給她挑了一件短袖襯衫和一條百褶裙。
笑著道:「節約這兩個錢又不夠我買套房子的,沒必要節約。
這次是最後一次給你買衣服,以後就不給你買了。
這次給你買衣服,是想從明天起,給你放兩天假,回去看看你爸媽。
讓你穿好點,免得你爸媽不放心,以為你在我這裡過得很苦。
至於生意你就別擔心,最長一個月就有轉機,也就只熬一個月,我熬得住。」
買好三個人的衣服,林麥見周彩雲啥也不買,奇怪地問:「你明天回鄉下,不給你爸媽買點禮物?」
周彩雲搖了搖頭:「不了,你不是要開工資給我嗎?我直接把工資上交給我爸媽。
買禮物帶給他們,他們不僅不會高興,還要罵我糟蹋錢,不如給錢他們,既省心,又實惠。」
林麥默了默,道:「你把工資全都交給你爸媽?」
「也不全交,留自己五塊錢,其餘的上交。」
林麥驚訝道:「交這麼多?」
周彩雲道:「在你家包吃包住,也沒花錢的地方。」
林麥沉默了片刻,道:「你把錢全都交給了你爸媽,你自己以後養老呢。」
周彩雲神色黯然:「我又不可能再婚,以後靠侄子給我養老,把錢交給父母,父母會安排侄子給我養老的。」
林麥十分無語:「要是你侄子不聽你父母的,到時你怎麼辦?」
周彩雲訝異道:「我把錢都給父母了,父母到時會給侄子的,他拿了我的錢,咋能不養我的老?」
「他就不養你的老,而且還不犯法!」
周彩雲獃獃看著她,一副毫無辦法的樣子。
林麥勸道:「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錢握在自己手上才最有保障。
即便你以後要靠侄子養老,你手上有財產能讓他繼承,他是不是會心甘情願給你養老?」
周彩雲聽得連連點頭:「你說得好有道理,那就聽你的,我每個月給爸媽十塊錢,當他們的養老錢,你看行嗎?」
林麥點頭:「可以的。」
但還是建議她買些禮物帶回去給老人,空著手回去,鄉親們看著不像話。
兩人帶著豆豆去了一趟黑市,周彩雲買了兩包紅糖、幾斤糕點就沒買了。
打算回去那天在四美鎮割兩斤肉帶回去,在鄉下,本來就有割肉送老人的習俗。
林麥一聽這話,道:「既然你要從四美鎮路過,那我買些禮物你幫我帶去方爺爺方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