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林麥告吳金貴一家三口對她實施暴力。
吳金貴一家三口因此全都判了刑,而且還要賠償林麥五十塊錢的精神賠償,這事吳金花一家全都知道。
吳金花和她幾個兒子希望公安也判林麥的刑,而且也賠他們家一筆錢。
公安接到吳金花的報警,當即走訪了不少知情群眾。
結果那些群眾全都反映是吳金花造謠在前,林麥打她在後。
林麥雖然打人不對,可是先動手的是吳金花。
吳金花雖然落敗,但是林麥並沒有下死手打她,只扇了她幾個耳光。
總之,故意誇大吳金花的過錯,淡化林麥的錯誤。
公安把調查的結果向吳金花一家通報,判定為民事案件,無法立案。
因為雙方都有錯,所以不存在一方向另一方做出賠償,案子就這麼了結。
吳金花不服氣,說她一個老人被年輕人打了,身上都是傷,就這麼結案對她不公平。
負責她這件案子的公安說,可以派法醫給她做傷情鑒定。
如果達到了輕傷就達到了立案標準,他們這才會去城裏逮捕林麥歸案。
否則是不會為雙方都有錯的民事糾紛浪費警力物力,去城裏傳喚另一名當事人。
可是當公安告訴吳金花母子,傷情鑒定如果不夠量刑標準,鑒定的錢由他們家自己出時,一家人立刻打起了退堂鼓。
吳金花身上的傷重不重,她本人最清楚。
林麥除了扇了她幾個耳光,就是掐她,這些傷痕根本就構不成輕傷,又怎夠量刑標準?只得悻悻作罷。
……
林麥一晃給那個挾持過她的男人送了一個星期的包子和滷蛋就沒再送了。
並不是捨不得幾個包子和滷蛋,而是估計男人的傷應該好了不少。
即便他兄弟沒有找到他,他也能自己出門覓食了。
不過他如果已經死在家裏,這個時候也應該發臭了,就更沒必要送了。
她肯給他送吃的,是覺得他不是那種特別壞的人,不然不會放過她。
她這麼做,只是謝他不殺之恩罷了。
以後再相見,他就不至於再為難她。
當然,前提是他還活着。
林麥的想法男人一無所知,每天眼巴巴地盼着她來送包子滷蛋。
可一連過去了好幾天再也沒聽到敲門聲,更沒看到門外有包子和滷蛋。
他坐卧不安,在心裏各種胡思亂想。
小丫頭該不是天沒亮就走夜路出事了吧。
這孩子也真是,幹嘛動不動就走夜路!
他再也呆不下去了,想出門打探她的消息。
男人剛打開大門,連翹提着水果和飯盒來了,問:「老大,你要出門?」
連翹雖然是個女孩子,卻是男人最得力也最忠心的助手。
兩人青梅竹馬一起長大,一起當倒爺,一起跟對手搶生意搶地盤,一起被仇家追得滿大街跑。
男人最信任的就是她。
他狡兔三窟,可每一窟他都沒瞞她。
他一失蹤,連翹把他每一窟都找了一遍,很快就找到了這裏。
這段時間一直是她在照顧他,給他送一日三餐,為他換藥。
男人嗯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