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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身攜帶一座水族館 - 第二百二十章 送上門的熊大字體大小: A+
     

    回到木屋,天已經完全黑了,現在正是一些動物出來活動的時候,能聽到森林中各種各樣的叫聲。

    不過秦風現在已經習慣,他剛開始在木屋體驗野外生存時,連續兩天都沒睡好。

    倒不是害怕,主要還是他這個人睡覺特別喜靜,純屬被吵的無法睡覺而已。

    阿爾喬姆一下車便把木屋旁邊的柴拿出來,噼了一些,就直接在門口將火燒起。

    「你們晚上要吃羊肉嗎?」馬克西姆負責烤肉,不過想到秦風等人的狀態,於是貼心的詢問了一句。

    林奇和秦磊連連搖頭,拿起了自己釣的魚說道:「不,謝謝,我們晚上還是吃魚吧!」

    秦風倒還好,他殺了這麼多年的金槍魚,宰殺大角羊的畫面比他的影響並不大,所以他還是要嘗嘗這種羊肉的滋味。

    三個人吃羊肉,馬克西姆想了想,直接從車上拿出了半扇羊排加一個羊後腿。

    秦風見此嘴角不由扯了扯,雖然不想承認,但是他們三個人還真吃的下如此多。

    來這邊別的可能沒法子多帶,但是燒烤調料卻帶的不少。

    不過俄式燒烤他也不會,中式燒烤又缺了孜然,因此做飯的時間只能交給阿爾喬姆這倆兄弟。

    林奇和秦磊也把自己的晚餐拿了出來,三條魚,已經在湖邊去了頭和內臟,魚鱗也刮乾淨了,沖洗乾淨用調料腌制一下就可以直接烤。

    唯一差評的是這邊竟然沒有做飯的灶和烤爐,燒烤也只能用明火,這樣就導致烤出來的食物表面都焦了不少。

    晚餐烤好,他們便將食物都拿進木屋開始享受晚餐。

    骨頭會放在一個桶里,等明天出去后,這些骨頭會扔到山裏,到時候自然有動物會處理掉。

    剩下的大角羊肉,都被馬克西姆搬到了木屋旁邊的地窖里。

    現在雖然是春季,但地窖內的溫度卻在零下,而且裏面放置了大量了冰塊,還有甚至還有製冰的硝石。

    後面幾天秦風等人如果還有獵物打到,這些獵物會被暫時放在地窖內保存好。

    夜晚,秦風等人抱着一條熊皮毯子以及兩床棉被走進了自己的房間。

    床只有一米五寬,勉強能睡兩人,因為有一人就得睡地上。

    秦風也不想跟他們爭床,主動選擇睡熊皮上。

    躺上去蓋好棉被后,還別說,挺暖和的。

    等第二天秦風醒來,看到秦磊和林奇互相摟抱在一起,立馬就忍着笑意將這一幕給拍了下來。

    山裏的夜晚十分寒冷,凌晨的時候溫度直接就降到了零下十幾度。

    秦風體質好火氣旺盛,倒不覺得冷。

    秦磊和林奇平時不怎麼鍛煉,加上家裏有個美嬌娘,體質虛的很,怕冷也不意外。

    照片拍好后他也沒發群里讓安娜和花梨舞欣賞一下,不是不想,主要還是山裏沒信號。

    沒打擾他們睡覺,秦風獨自走出了房間,然後他便看到阿爾喬姆和馬克西姆只穿着一件背心,蹲在門口刷牙洗臉。

    常年生活在這種寒冷的環境下,俄國人的抗寒屬性倒是挺高。

    秦風的身體素質絕對比兩人強,但讓他拖了外套只穿一件背心,那肯定會凍的受不了。

    馬克西姆見秦風醒了,便笑着問候了早安,然後又說道:「秦風,要我給你燒點熱水嗎?」

    連火堆都沒燒起來還熱水,秦風擺擺手表示不用,然後跟他們一起用冷水洗漱,這點冷他還是抗的住的。

    不過洗完漱后,他主要燒了一壺水喝,順便留了點給秦磊和林奇洗漱用。

    直到天色大亮,時間來到了上午九點馬克西姆把早餐做好,

    他們才聞着香味走房間里走出來。

    吃了早餐,帶上烤肉乾和水,一行人開始出門打獵。

    「你們想打什麼獵物?」路上,馬克西姆詢問道。

    不同的獵物生存在不同的地點,他得確定了之後再出發去尋找獵物。

    秦風想了想,說道:「我想打一頭棕熊和一頭麋鹿,別的就隨緣吧!」

    秦磊和林奇也是同樣的想法。

    聽到他們想打的獵物后,阿爾喬姆想了想,說道:「我們今天先去尋找麋鹿吧,雄性的棕熊並不容易遇到。」

    秦風等人自然沒意見。

    至於棕熊為什麼只打雄性的,那還需要問嗎?

    現在大多數成年雌性的棕熊基本上都帶着小寶寶,殺死雌性棕熊那小熊寶寶也沒辦法在森林裏生存了。

    至於雄性棕熊,他們遇到帶寶寶的雌性棕熊會優先選擇殺死小棕熊。

    這讓會讓失去寶寶的雌性棕熊進入發情期,從而跟自己交配留下後代。

    在山上行駛了大概半個小時,阿爾喬姆突然停車,並且走了下來。

    他來到一顆大樹前細細觀察著,車上的幾人見此也跟了過去。

    秦風這才發現,原來樹榦上有一些抓痕。

    馬克西姆看了下,指著樹榦上的抓痕解釋道:「這些其實是棕熊磨爪時留下來的痕迹,不過這個痕迹很新鮮,我懷疑這裏是一隻棕熊的領地。」

    「那我們現在怎麼辦,是繼續尋找麋鹿還是改變主意去找棕熊?」秦風問道。

    「棕熊比麋鹿群難找很多,既然發現了這附近有棕熊,那我們還是先找找棕熊吧!」

    接着,除了馬克西姆,剩下的人重新回到車上,他不上車是為了更好的尋找棕熊的蹤跡。

    作為一名職業獵人,他對棕熊的習性很了解。

    通過一些腳印,樹榦的抓痕和糞便,馬克西姆很快就確定了這頭棕熊的最後去處,於是立馬上車,給阿爾喬姆指路。

    森林裏的路並不好開,走走停停,花了兩個小時,他們差點以為走錯路的情況下,找到了一個剛被棕熊吃完的殘缺蜂窩,沿路還留下了些許的蜂蜜。

    終於,在翻過一個小山頭后,眾人發現了一頭躺在草地上休息的棕熊。

    他們還沒來得及興奮,一頭棕色的小可愛突然竄出草叢,爬到了棕熊的身上,這頓時就如一盆冷水澆到眾人的身上,讓他們很無奈。

    沒想到追蹤了大半天的棕熊,竟然是一頭帶娃的母熊。

    他們也只能無奈離開,去尋找別的獵物。

    只是,眾人還沒轉身,底下正躺着休息的母熊卻一下子翻起了身,對着西邊發出了「嗷嗷」的警告聲。

    「等等!」馬克西姆立馬抬手,制止了準備離開的眾人。

    他們這個位置在背風處,棕熊暫時是沒辦法通過氣味發現他們的。

    但是順着馬克西姆指著的順風方向,秦風等人看到了一頭體型更加龐大的棕熊,正安靜的停在原地。

    但是眾人明顯能感覺到,這頭看着小熊寶寶的雄性棕熊,蘊含着的赤裸殺意。

    看體型就知道母熊打不過對面的這頭公熊,它自己心裏也很清楚,一邊發出警告聲,一邊帶着害怕的小熊緩步後退。

    這時,馬克西姆將背着的獵槍扔到了秦風懷裏:「這頭小熊能不能活,就看你的了。」

    秦風咽了咽口水,拿着槍的手有點發抖。這不是害怕,而是緊張和興奮。

    他見公熊開始試探的往母熊方向走去,於是趕緊拿起獵槍,瞄準了這頭公熊的頭部位置。

    想要一擊斃命,也只能選擇打頭部的位置了。其實心臟這裏也可以,但是他這個新手可沒把握打中。

    秦風全神貫注,當公熊再次往前走了一步時,他手指一動。

    「砰~」的一聲巨響,原來緩步後退的母熊頓時就被嚇的飛快逃竄,逃跑的時候還不忘回頭看看這聲音到底是哪裏發出來的。

    而被秦風擊中的公熊,這會也忍着劇痛調頭就跑。

    馬克西姆見此連忙招呼眾人上車,然後立馬就沿着公熊逃跑的路線追了過去。

    秦風坐上車後生呼吸了下,緩了緩飛快跳動的心臟,隨即變露出了可惜的神情:「可惜了,沒有打中要害。」

    馬克西姆聞言安慰道:「沒關係,你已經做的很棒了。而且你打中了這頭公熊背部靠近脖頸的位置,這也是致命傷,它跑不遠的。」

    果然,在追了半個小時后,那頭公熊便再也跑不動,趴在草里上休息著。

    這次秦風直接就爬到了車蓋上,居高臨下的拿着獵槍,給了公熊致命一擊。

    馬克西姆見此立馬恭喜道:「哈哈,恭喜你秦風,你獵到了一頭站在食物鏈頂端的動物,這值得拍照紀念。」

    「那當然!」秦風拿着獵槍,自己也說不出是什麼感覺。

    對比起之前釣到的頂級獵食者灣鱷,獵殺一頭棕熊好像讓他更有成就感,也覺得增加刺激。

    不過他們沒有立馬就上前,而是等了一會兒,確定棕熊沒了動靜后,馬克西姆才帶着幾人靠近。

    阿爾喬姆則打了個衛星電話,讓人過來把這頭棕熊給帶走。

    這頭公熊體型極為龐大,目測體長超過兩米三,肩高一米二,體重估計在八百斤左右。

    別說眾人搬不動,就算是汽車也放不下如此大的一頭熊。

    當靠近棕熊時,不管是秦風還是秦磊和林奇,都有一種心季感,生怕棕熊會突然起來攻擊他們。

    只能說不愧是食物鏈頂端的獵食者,就算死了,身上卻依舊存在一股凶性,讓人不敢靠近。

    不過見馬克西姆來到棕熊的頭部位置,伸手在它身上扒拉着傷口位置,秦風等人心裏的恐懼感頓減。

    畢竟死了,還有什麼好怕的。

    他拿着獵槍,來到棕熊的旁邊。

    秦磊拿起手機單獨給他拍攝了一張照片,然後眾人又一起拍了張合照。

    「風哥,這熊掌你一定要留着等我們一起吃,可不能偷偷給吃了啊!」林奇提了提公熊的前掌,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秦風無語的翻了個白眼:「別逗,熊掌好吃的也就前掌,其中左前掌最美味。就這麼一個,我自己家人都不夠吃,還跟你分享?」

    「反正都出來打獵了,你要吃就自己打一頭唄!」

    熊在冬眠時會經常舔起前掌,會將腳掌上的老繭舔的極薄。

    以至掌心殷紅滲血,其津液、膠質滲潤於掌心,故前掌質嫩,營養豐富。

    前掌之中尤以左前掌制饌,最為名貴,也最富營養。這是因為,熊都是用前掌進食,並習慣用左前掌抓食人口,是個「左撇子」。

    而右前掌僅用來搔癢、爬樹和捕捉獵物,所以左前掌掌心常年沾滿了野果汁、螞蟻卵及珍禽肥獸的血液。

    熊為解饞,還經常偷吃山裏人放養的蜜蜂。這樣熊的左前掌也常常浸沾著蜂王漿和蜂蜜。天長日久,熊的左前掌便被血、蜜、果汁和熊自己的唾液滲透了。

    因此,左前掌質量較好,其他三掌相等而次之。另外,前掌小,組織均勻細密,掌花明顯美觀。

    熊的后掌是用來走路、站立的,掌長而大,質地肥厚,掌花不明顯。所以,熊的前掌比后掌質量好。

    《大明第一臣》

    「切,這麼小氣,自己打就自己打。」林奇其實也就說說而已。

    既然都來打獵了,他和秦磊肯定也要個打一頭熊回去。

    他們各自的親人都不少,這些野味分一分,他們自己也不會剩多少,不過最好的精華肯定都會自己留着。

    比如熊掌和熊膽,麋鹿的鹿角這些。

    過了大概一個多小時,一輛直升機飛了過來。

    因為位置的原因,直升機沒有降落,而是有幾個人下來詢問情況,並做好記錄。

    這些阿爾喬姆跟馬克西姆回跟他們交涉好,其他人則用繩子將棕熊綁好。

    這架直升機是附近狩獵場的,平時也做一些運輸的生意。

    這頭棕熊會被送到狩獵場內直接處理保存好,等會秦風他們也得過去。

    等直升機離開后,阿爾喬姆便帶着他們去狩獵場內。

    開車足足花了三個多小時才到,值得一提,狩獵場這邊有一棟豪華的酒店,專門為一些高端的旅遊團服務。

    而秦風的棕熊被帶到了另一側的屠宰場,他可以選擇支付一定的現金,讓別人幫他處理這頭棕熊,也可以選擇自己搞定。

    秦風果斷選擇付錢,如果他自己上的話,別說要處理到什麼時候。

    估計處理完,他會一個月不想碰肉。

    而且屠宰場會將棕熊處理的乾乾淨淨,並且真空低溫保存好。等他打獵結束準備離開的時候,幫忙運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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